抱歉爬了很多文也打電話問過律師
發現大家的方法好像都不太一樣
所以想來板上問問看
========================================
我們的狀況是這樣的
A為美國公民 04~13年在美國讀書 大學畢業後回台進修 17年回美國工作
B為新加坡公民 有持ESTA進來過沒問題 沒有K1 F1簽證
目前的打算是先結婚 等之後能拿到綠卡或在美國工作後在搬來美國(加州)
現階段就是A因為工作的關係可以兩邊跑
B也可以休假時兩邊跑
=========================================
律師建議是先讓B以ESTA入境
之後直接辦理結婚 不要等K1
(說是因為前陣子有K1的人做了什麼事情鬧上新聞版面)
(但是印象中有看到有人這樣進來結婚後來轉換身份有問題)
這樣先file I-130
並告知之後會從新加坡美國大使館file I-485並進行面試
不然只能讓他像大家一樣就是ESTA進來結婚然後待著並file I130 I485
不知道到底哪個方法才是對的呢?
另外還想問的是
A剛剛才回美國工作大概四個月
有看到版上有提到可以書面給予證明之前在台灣在就學的紀錄
也可以附上一份解釋來龍去脈的書信
收入證明上A是在美國大型企業裡工作 可以附上employment letter
但銀行存款部份暫時是不夠六萬美金
目前是有幾個CD帳戶跟家人共有 (POA不之算不算?)
但想說財力證明這部分是後面I-485才需要的吧? 身份轉換時用的
想說暫時還不是那麼急迫
還希望板上的前輩們能幫幫小弟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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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大家的方法好像都不太一樣
所以想來板上問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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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狀況是這樣的
A為美國公民 04~13年在美國讀書 大學畢業後回台進修 17年回美國工作
B為新加坡公民 有持ESTA進來過沒問題 沒有K1 F1簽證
目前的打算是先結婚 等之後能拿到綠卡或在美國工作後在搬來美國(加州)
現階段就是A因為工作的關係可以兩邊跑
B也可以休假時兩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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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建議是先讓B以ESTA入境
之後直接辦理結婚 不要等K1
(說是因為前陣子有K1的人做了什麼事情鬧上新聞版面)
(但是印象中有看到有人這樣進來結婚後來轉換身份有問題)
這樣先file I-130
並告知之後會從新加坡美國大使館file I-485並進行面試
不然只能讓他像大家一樣就是ESTA進來結婚然後待著並file I130 I485
不知道到底哪個方法才是對的呢?
另外還想問的是
A剛剛才回美國工作大概四個月
有看到版上有提到可以書面給予證明之前在台灣在就學的紀錄
也可以附上一份解釋來龍去脈的書信
收入證明上A是在美國大型企業裡工作 可以附上employment letter
但銀行存款部份暫時是不夠六萬美金
目前是有幾個CD帳戶跟家人共有 (POA不之算不算?)
但想說財力證明這部分是後面I-485才需要的吧? 身份轉換時用的
想說暫時還不是那麼急迫
還希望板上的前輩們能幫幫小弟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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