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目前用L1B在美工作,剛收到律師的信說PERM過了,要準備資料file 140,我是EB2。
律師提到公司今年的immigration budge用完了!@#$,沒辦法幫我負擔file AOS、AP、
EAD的費用,可以自費5547,或等明年一月新的會計年度的預算,5547太多了,我應該會
等明年。
請問如果我明年1/25~2/24要回台灣,我是不是就不要file i-485,等我回美國後等預算
出來再file比較保險?
我如果沒file 485,這樣無論屆時140有沒過,應該不會影響我明年從台灣入境美國吧?
以我的情況,建議140 PP嗎? 因為費用要自己負擔,不曉得值不值得,還是回美國後
如果還沒過再臨時加急?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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