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子豪,
或許以上有些網友自認為是正義使者,以致於仍對日前一篇對本人進行譭謗之不實貼文進
行回應,致使本人受到二度傷害. 本人已完成向臺灣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網路犯罪檢舉程續,
並即將由本人律師代表本人完成正式報案手續(在台灣及美國). 如果前述貼文污衊本人之
女士/先生(2008/12/4 20:58:06 ID:lcku)認為他是對的,請盡速向臺灣內政部刑事警察局
或波士頓警察局報案,我願意配合調查.以釐清是非屈直,並還我清白.
對於以上有些在我12/7的正式聲明之後仍對我的名譽有不同程度傷害的網友們提出正告:
我知道網路數位時代,所有的影像及資訊真真假假很難判定,但請不要濫用你的同情心與正
義感,反而成為歹徒利用的工具.
我再次嚴正聲明: 從本佈告在本站(PTT及PTT3)發布的時間開始,本人會對任何一位發布,
轉貼,及利用各種文字,影音,電子材料傳播對本人名譽產生傷害及譭謗的作者及傳布者採
取法律行動.
我不是要嚇唬誰,我只是要找回我的清白與名譽.我也知道法律行動耗時費力,但我願意將
所有事證攤在陽光下受檢驗,如果前述女士/先生不敢一起接受檢驗,那誰是誰非,不言可知
.也請其他人士在真相大白之前不要為虎作倀,徒生困擾.
此外, 因本人facebook 帳號網頁中有本人親友的資料及影像, 為避免造成無辜人士之困
擾, 我已經關閉本人在facebook的帳號. 我會用最強硬的態度悍缳我的清白與名譽,並且
我的生命是用來服務人群而不是浪費於無意義的筆戰,所以本人不再回應任何非前述貼文
女士/先生之貼文,本人律師會直接處理後續任何傷害本人名譽之行為.
林子豪 Lennox Lin, D.M.D., 2008/12/12 22:40(GMT-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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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以上有些網友自認為是正義使者,以致於仍對日前一篇對本人進行譭謗之不實貼文進
行回應,致使本人受到二度傷害. 本人已完成向臺灣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網路犯罪檢舉程續,
並即將由本人律師代表本人完成正式報案手續(在台灣及美國). 如果前述貼文污衊本人之
女士/先生(2008/12/4 20:58:06 ID:lcku)認為他是對的,請盡速向臺灣內政部刑事警察局
或波士頓警察局報案,我願意配合調查.以釐清是非屈直,並還我清白.
對於以上有些在我12/7的正式聲明之後仍對我的名譽有不同程度傷害的網友們提出正告:
我知道網路數位時代,所有的影像及資訊真真假假很難判定,但請不要濫用你的同情心與正
義感,反而成為歹徒利用的工具.
我再次嚴正聲明: 從本佈告在本站(PTT及PTT3)發布的時間開始,本人會對任何一位發布,
轉貼,及利用各種文字,影音,電子材料傳播對本人名譽產生傷害及譭謗的作者及傳布者採
取法律行動.
我不是要嚇唬誰,我只是要找回我的清白與名譽.我也知道法律行動耗時費力,但我願意將
所有事證攤在陽光下受檢驗,如果前述女士/先生不敢一起接受檢驗,那誰是誰非,不言可知
.也請其他人士在真相大白之前不要為虎作倀,徒生困擾.
此外, 因本人facebook 帳號網頁中有本人親友的資料及影像, 為避免造成無辜人士之困
擾, 我已經關閉本人在facebook的帳號. 我會用最強硬的態度悍缳我的清白與名譽,並且
我的生命是用來服務人群而不是浪費於無意義的筆戰,所以本人不再回應任何非前述貼文
女士/先生之貼文,本人律師會直接處理後續任何傷害本人名譽之行為.
林子豪 Lennox Lin, D.M.D., 2008/12/12 22:40(GMT-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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