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ident Alien 報稅問題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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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有一個關於Resident Alien身份報稅的問題想請教
如有任何不妥的地方請不吝指教


我去年(2014)全年都是用H1-B的身份, 因此今年在報稅上應該是用RA來報

我太太去年全年都在台灣工作, 只有來美國三週旅遊
她只有台灣收入, 收入也少於 form 2555-ez 規定的2014額度
我則是只有美國收入


在form 1040的說明書上, 它說我可以將NRA配偶以RA的身份來報稅
我打算以MFJ來申報, 為此想請問一下

Q1. 太太的部分需要填from 2555-ez 對嗎? (總共寄出 form 1040 + 2555-ez)
還是我只要填好form 1040, 請太太在台灣印出+簽名後寄過來就好了呢?
亦或是還有其他的表格需要填呢?

Q2. 因為太太沒有SSN 或 ITIN, 所以我應該要請她簽了form W-7 之後
連同Q1 的表格一起寄去申請ITIN 對嗎?

Q3. 因為要申請ITIN, 州稅的部份我應該要等收到ITIN 後, 再寄出表格對嗎?
我記得上面是說, ITIN 的申請需要至少6 星期

Q4. 還是說用MFS的方式, 將太太以NRA的身份來申報比較正確呢?
因為我目前的綠卡申請在PERM audit的階段, 想說幫太太一起報稅會對以後485
的提交上有所幫助, 除了帳單跟銀行帳戶外還能多提一項證明
我去年NRA身份時已將太太以MFS的方式申報(寫上太太名字+註記NRA)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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