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板上找短期租屋遇到一些不愉快的經驗
想提醒尋找跟提供短期租屋的鄉民們
在訂金的規定先取得共識以免發生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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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Y板上找了sublet訂了12/19.20兩晚
與屋主確定後馬上付了訂金50元
不巧的是出發前一天18號氣象預告顯示明天將會有大風雪
晚上11點多隔天我們要搭的megabus也宣布DC-NY的車取消
被影響到的車次可以改期或退錢
bus停駛的消息確定後我們馬上跟屋主連絡 告訴她我們無法如期出發
當然也就沒辦法在19號當天入住
並問了訂金該怎麼處理 但她表示訂金全部不退還
之後我們想想這樣似乎不太合理
不能如期的入住並不是我們願意為何訂金全部不歸還
於是又打了電話詢問如果訂金沒辦法退
是不是可以讓我們另外找時間過去住
或者是給我們一個期限像是半年內一定要過去
不要只是把訂金全沒收 不過談到一半電話就斷了
後來屋主寄信告訴我們
12/22之前房間都是空的 我們可以等風雪過後再出發
但如果不去訂金還是要沒收
因為她房間已經幫我們保留房間 且花力氣整理好
我們不能去是我們的問題 紐約的機場跟公路都沒有封閉
但事實上
megabus DC-NY一直到21號早上才恢復往來 19號Reagan國內機場也是封閉
後來我們表達實在因為天候因素導致我們無法成行
且原本訂這兩天就是之後兩天還有事情 只給我們延後兩天的選擇
實在是沒辦法配合 希望可以拿回一半的訂金
畢竟遇到天候因素不能到達並不是我們所願意或我們能改變
且看到板上有些板友提到即使priceline原本規定訂房是不能取消
遇到這樣的事情旅館都可以通融
然而從19號屋主表示要沒收訂金之後就消失了
寄信跟打電話都沒回應
但是看她ptt跟gmail狀態都有上線,不給回應完全是裝死狀態
現在已經過了一個星期我們也不期望把錢要回來了
只是希望提供經驗讓板友們參考
畢竟沒有白紙黑字實在很難有個準則
屋主不希望遇到小白
我們租屋的也不希望遇到這種惡劣的屋主
即使妳不像飯店需要維持聲譽也不怕流失我們這種散戶
認為退一半訂金沒辦法做到 至少說清楚 我們可以幹在心裡
沒有必要裝死不連絡
現在真能體會ptt上看到留學生說 在國外自己人最會欺負自己人
最後 出租的房子是在Astoria
感謝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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