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還不方便公開該公司及學校資料
畢竟還在調查階段...
這是該公司老闆娘傳給我妹的簡訊
公司己收到你的投訴信公司處理回覆:
1、公司和學校簽約,只是提供實習名額與應負責任及實習費用!如有意見請向學校反
應,我們不單獨對學生,以上內容在合約內有詳列,目前為止都按合約執行。
2、來實習所使用的旅遊打工簽證是屬個人申請個人行為本公司沒有代理之責。
3、投訴若不取消有必要上法庭之時,本公司將提供所以相關文件,包含企圖勒索薪資
及工作態度惡劣,向同事造不實之謠,破壞公司名譽,常偷取公司材料及物品等。
4、訴訟所有費用,將在台灣台東法院控告該學生利用台灣實習之名圖歛財之實,在公
司以不適任要遣返之時,仍給予機會唸及台灣人之情,但非常不良預謀之企圖,濫
用澳洲法律做投訴之途。其中訴訟費等,向法院控訴有目的之詐欺行為!
(薪資事前學校己告知,在與實習生在台出國前的聚餐中也告知,如以不知情來投訴
,很難令人接受如有任何問題請向學校反應,在此聲明,公司只對 學校,不對個人!請弄清
自己的身份。)
5、這事公司已先知會學校及老師主任,將立即向學生提出背信毀約控訴,並追討未完
最後實習之獎金$1000元。
以上短信也轉份給學校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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