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朋友之前有過一段家暴的婚姻,生有一女,後來因法院判決離婚,兩人在法院上爭論過女兒監護權的問題,女方不要,男方要,但在後來的判決書上,沒有表明監護權歸屬誰,(但女兒是男方家人扶養,因為男方當時在坐牢)女方方面因為當年的陰影,未與男方家人再接觸,也因為如此而未支付過女兒的贍養費,現今女方有意再婚,卻怕以後男方及其家人找上門鬧事,以及要求支付女兒的贍養費,因為女方經濟有限、無力支付,請問,以現今�
一方再婚而贍養費的支付 - 家暴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