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天收到一張闖紅燈的罰單(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內附2張照片,有拍到交通號誌以及時間,一張是紅燈,我在白色停車線前,另一張是紅燈,我已經左轉到橫行的路段,兩張照片相隔15秒,我覺得照片只能証明我在紅燈時間內已經左轉,但並不能証明我闖紅燈,因為停紅燈處的白線距離機車代轉區只有5~10公尺的距離,我可以停紅燈,然後用牽車的方式到代轉區,之後直行(直行時是綠燈),想請教一下達人,這樣去申訴有
不服舉發,如何向處罰機關陳述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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