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美國公民 (連續幾年因為在學沒有稅收記錄..看到有些人說有需要否則要擔保人)
女方 03-07 F1
07-08 OPT
08-current H1b (non-profit)
預計明年九月底離職 然後找私人公司工作
這樣的話就是自食其力申請 profit H1b 也就是在明年四月前就得找到十月的工作
另外一個方法就是結婚 但是
一般申請看起來申請都需要半年以上
因此想請問一下 我的計畫是 九月底離職(H1立即失效) 想去加州男友那邊
但是年底想回台灣宴客(不知道用甚麼身分回來美國?)
當然也是九月之後想要去公司工作
這種狀況下
如果要結婚等臨時綠卡 (或是任何可以travel或者工作的文件)
大概甚麼時候最好??
我爬過版了
還是有些不明白.....
補充一點 我現在在東岸 男友在西岸 因為training的關係
我們到明年九月都還是會屬於東西岸的遠距
就算九月之前結婚 會影響申請嗎?? (畢竟沒有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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