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與一台大卡車在十字路口上發生車禍.在十字路口雙方都綠燈狀況下;我騎車125普通重型機車直行(我當時無照).它在對相且左轉.因他沒注意到我這台機車而強勢左轉讓我撞到他車身右後輪.造成我右腿粉碎性骨折.右手中指粉碎性骨折.對方有保強制險.經協調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陪20萬因而我去告對方業務過失.已經開庭過一次(檢察官)出來問雙方狀況後說會調交通事故研判表.現在我收到交通事故研判表上面的寫的研判建議如下;1.肇事主因:李XX駕駛��
事故鑑定結果這樣的話法院會如何判?10點~ - 社會議題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