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我買了亞航
12月5日新加坡去吉隆坡
12月18日吉隆坡回新加坡 (無加購skybus)
又買了亞航
12月5日吉隆坡去台北
12月16日台北回吉隆坡 (但17日才會飛抵吉隆坡,加購skybus)
打算17日凌晨4點抵達後使用第1次先住一天,隔天18日使用第2次,搭機到新加坡
這2張電子機票有不同的訂位代號,我以為一開始拿車票時,
會直接拿到來回車票,但其實是會分次拿到票,也因為如此,
我在18日第2次搭乘時,服務人員說我需要自費,因為我買的skybus已經過期。
我想請問,如果當初是加購 12月5日新加坡-吉隆坡 18日吉隆坡回新加坡
此段的 skybus 的話,是不是比較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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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新加坡去吉隆坡
12月18日吉隆坡回新加坡 (無加購skybus)
又買了亞航
12月5日吉隆坡去台北
12月16日台北回吉隆坡 (但17日才會飛抵吉隆坡,加購skybus)
打算17日凌晨4點抵達後使用第1次先住一天,隔天18日使用第2次,搭機到新加坡
這2張電子機票有不同的訂位代號,我以為一開始拿車票時,
會直接拿到來回車票,但其實是會分次拿到票,也因為如此,
我在18日第2次搭乘時,服務人員說我需要自費,因為我買的skybus已經過期。
我想請問,如果當初是加購 12月5日新加坡-吉隆坡 18日吉隆坡回新加坡
此段的 skybus 的話,是不是比較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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