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行人與機車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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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關於交通事故甲方因未依照行人號誌過馬路(斑馬線上),導致乙方騎車撞上,附近路口監視器無拍到任何號誌燈號,只拍到車禍現場,此路口為十字路口,乙方撞上甲方後10秒,左右車輛才開始行駛,這樣可證明甲方因未照行人號誌過馬路嗎?還是現在法律還是行人最大?無依照行人號誌燈行走也無過錯?目前甲方無腦震盪、骨折,就皮肉傷乙方全身及臉部擦傷目前乙方在做筆錄時,有包紅包給甲方壓壓驚,甲方只想和解,說看完影片如果是以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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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ina avatarEdwina2014-01-20
交通事故行人與機車想請問關於交通事故甲方因未依照行人號誌「斑馬線」過馬路,導致乙方騎車撞上,附近路口監視器無拍到任何號誌燈號,只拍到車禍現場,此路口為十字路口,乙方撞上甲方後10秒,左右車輛才開始行駛,這樣可證明甲方因未照行人號誌過馬路嗎?~行人要走斑馬線才有路權可言但是無論哪種路況只要車輛撞擊行人都要負擔某種比例的責任如果你是綠燈通行對方是行人闖紅燈那麼路權是駕駛的你要負擔對方「被撞的行人」大約3成��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1-18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例如精神賠償等等…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h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1-18
前後不一致???沒有吧?2014-01-2018:51:53補充:我已經把事情發生過程都打上了,只是你解釋的東西,我想更了解些,才會在問問題,因為我是乙方,想了解一下我的情況,也想了解甲方能對我採取什麼行動,目前甲方不想分擔一毛錢就想和解。只是想知道真的行人過馬路不用遵守行人號誌燈,也無錯嗎?難道駕駛方就該負全部責任嗎?我的問題很單純,造成您混亂,真是不好意思。...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1-21
1.你詢問的問題前後不一致.顯然非本人之問題.2014-01-2013:19:41補充:1.我不藏私很積極的幫你回答問題.但你所問的問題沒有一次說明清楚.難以完整的表達車禍肇責原貌.
Regina avatarRegina2014-01-21
斑馬線,行人穿越道道安103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論號誌有無,遇有行人通行,均應禮讓行人先行車輛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均應減速慢行所以剛好在斑馬線上,按照103車輛主因行人闖紅燈次因(行人篇,行人需要遵守號誌)除非有影片證明行人突然竄出=(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14-01-22
「強化行人路權」有效降低行人交通死亡事故-字+字圖片參考:http://l3.yimg.com/bt/api/res/1.2/5ZfDG3KYwtKYYlSW...自立晚報–2013年11月27日下午9:37(記者孫于茜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去(101)年11月至今(102)年10月執行「強化行人路權」專案,有效降低行人交通死亡事故,死亡人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2.5%,優於全國減少的8.9%;警察局提醒,行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車輛如不禮讓,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警察局表示,為了防制並降低死亡交通事故,內政部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