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是故意外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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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上禮拜發生車禍~我駕駛小客車在兩線道上我再左側時速約30~40(甚至更低)在我準備左轉時(有打方向燈)已經半個車身過去了一台摩托車擦撞我左B柱跌倒...當下就報警了~我知道轉彎車優先禮讓直行車但是我在內側也就是以她的撞擊點來看她根本就是跨越雙黃線阿否則怎麼會擦撞我左側而且她速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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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tha avatarEartha2015-02-03
請問我上禮拜發生車禍~我駕駛小客車在兩線道上我再左側時速約30~40(甚至更低)在我準備左轉時(有打方向燈)不因為[已有打方向燈],而取得優先路權。有打方向燈,並不代表就能貿然轉彎。已經半個車身過去了一台摩托車擦撞我左B柱跌倒...當下就報警了~我知道轉彎車優先禮讓直行車但是我在內側也就��
Emma avatarEmma2015-02-05
1.對方跨越雙黃線行駛.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7條.你有否轉彎疏忽.尚待釐清.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雙黃線就是分向限制線.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2.你可申請對方強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