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大於動物權 ◎潘震澤 - 生態環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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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大於動物權

2010-01-06 中國時報
【潘震澤】(作者為生理學教授,科普作家)
http://ppt.cc/rL0S
 
人與其他生物的關係,可說從人類在地球現身那一刻起,就開始了。從地球歷史而言,
人類出現的時間遠落在大多數生物後頭;因此,人類祖先須在天敵環伺惡劣環境下求生存。
腦力發達的人類,利用雙手加上工具,在眾多生物中脫穎而出,成為地球上最成功的物種
(從微生物或是昆蟲的角度來看,可能有不同的結論)。

生物在自然界的生存競爭,是真實且慘烈的: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弱肉強食場面
,無時無刻不在上演。然而,生物除了掠食者與獵物間此消彼長的循環外,還存在各式各樣
的共生關係,彼此共存共榮。以人類而言,我們不但征服、還學會利用其他生物,以充當
幫手及食物來源。要是地球只剩下人類一種生物,注定也是要滅絕的。

無論從結構還是生理而言,人都屬於動物界一員。人與動物最大的不同點,不在外貌,
而在文化;無論習俗傳統、還是典章制度,都是維繫群體社會所必需。此外,人還演化出
同理心、公平感等道德情操,因此出現「人權」的觀念。

在生存重於一切的年代,連性命都顧不上了,遑論人權?衣食足而後知榮辱,人權的
講究也是填飽肚子後的事。有人推而廣之,認為其他動物也享有相同權益,衝突因而產生

最極端的一頭,是主張「動物權」的動物解放陣線人士。他們認為動物同人一樣,
生而自由平等,不是人的附屬品,不應該當作寵物豢養,或關在動物園供人觀賞,或充當
實驗室試驗品;以動物為食就更不用說了。

持這種看法的人其實是少數。二○○九年美國有份消費雜誌的讀者調查顯示,高達
九十二%的人並不贊成動物享有與人一樣的權利。事實上,多數馴化的家禽家畜及寵物,
已失去自由生活的能力。動物解放陣線人士非法闖入動物養殖場或實驗室放走動物的舉動
,徒然讓那些動物挨餓受凍至死,可是不負責任至極。

至於人是否能夠為了自身興趣或利益拿動物做實驗,是另一個引起爭論的問題。
十九世紀以前的實驗生物學家多不認為動物具有知覺,因此對動物實驗也無罪惡感。
如今已知動物也有疼痛恐懼感,因此止痛麻醉早成了標準操作,不必要的教學動物實驗
已減至最少。但離體細胞實驗與電腦模擬不可能取代動物實驗,也是不爭的事實。這是
生物醫學進步的必要之惡,在救人與犧牲動物的天平上,是不可能等重的。

人類從逃避動物,到捕獵動物,再到保育動物,可說是走了相當長遠的路。為了地球
,也為了自身,人類必須維護生態的平衡。但物種有親疏遠近之別,我們愛護動物,也
不應過頭;若把動物看得比人還重,甚至以物害人,可謂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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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理學潘教授 提出對動物權的看法
潘教授部落格http://blog.chinatimes.com/jennt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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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1-08
看不懂,所以這笮是說人對於動物權已經作得够多了?
篇
Sarah avatarSarah2010-01-11
作者不認同與人權相等的動物權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1-13
愛護動物在神的眼中怎麼樣都不會過頭,因為人類太過份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1-15
人類並非單純的弱肉強食,而是征服掉所有雨林與生態,
Jacky avatarJacky2010-01-17
挖遍礦物,吃遍可吃的生物,早就沒有共存共榮那回事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1-20
人憑什麼不算在動物的一種了...一開始就邏輯有問題
Mary avatarMary2010-01-22
動物不享有與人一樣的權利不是這樣解釋的好嗎?這作者先弄
懂權力是什麼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