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律師幫我(L-1)跟老婆(L-2) file 了 I-140, I485, I-765 和 I-131
其中 I-131 是為了要申請 Advanced Parole.
我的問題是,翻了一下舊文,再加上看了 USCSI 的說明
總覺得以我們的例子來說並不需要申請 AP 才對?
雖然我們趕著今天 File 就是為了下週我老婆要回台灣三個月
可是,L-1/L-2 的效期是到 2011 年的八月
有問了一下律師,他的說法我實在聽不懂
所以還是來麻煩一下板上的大大們 :p
謝謝
--
其中 I-131 是為了要申請 Advanced Parole.
我的問題是,翻了一下舊文,再加上看了 USCSI 的說明
總覺得以我們的例子來說並不需要申請 AP 才對?
雖然我們趕著今天 File 就是為了下週我老婆要回台灣三個月
可是,L-1/L-2 的效期是到 2011 年的八月
有問了一下律師,他的說法我實在聽不懂
所以還是來麻煩一下板上的大大們 :p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