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在大伯家(我先生的大哥)死於非命,死時雙眼未合目,也託夢於我說要聽佛經,我於早上8:30到9:30和中午14:ˇ30到15:30在我家播放佛經,但每當播放時,住隔壁的大伯就報警請警員來我家查問和勸導,我問庭院外的警員你有聽到我家裡現在所播放的佛經嗎?警員當場說無聽到而離開,事隔多日,今日卻叫我以被告身份赴派出所說明原委,說大伯以社會維護法提告我,說我以佛經騷擾他們休息,這是何種刑責?會罰款?我該如何反制?又大伯曾家暴於我,�
何為社會維護法?有刑責或罰款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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