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如無意外的話
會是在5月初收到6月的面試通知
我是在2010年的10我底遞交申請的
朋友是在2010年的9月底遞交的
所以在4月初時已經收到5月的面試通知
想請問大家一些問題
1.因當初的申請人(我爸)因養病已回台數年,但綠卡尚未過期,這樣當面試官問到我爸的狀況時要據實回答較好嗎?
2.如面試順利通過後,收到簽證後,我有三個想法不知道哪個會比較好?
(1).因我在一家美國品牌工作(約7個月),所以先請假去美國拿綠卡(但爬文說有些人入境一兩個月才拿到),再回來工作滿一年,拿到工作證明再正式去。
(2).繼續工作滿一年再去美國
(3).直接辭職去
個人比較偏向3,但是怕到了美國似乎還不一定可以拿到綠卡?
考量利弊後會比較偏向拿到綠卡才辭職
想請問哪個會比較好呢
3.最後個問題是我跟女朋友已論及婚嫁,但礙於身分問題,想請問最快可以登記是在
(1).面試完
(2).拿到臨時綠卡(簽證)
(3).拿到正式綠卡
要到何時才不會影響滿21歲未婚子女這個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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