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加毀謗罪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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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方一再於公共場合散撥謠言,媽媽於氣不過的情況下動手但未打到他,對方便反擊他是身材壯碩的男子出手當然不輕,況且他掐了我媽脖子直到我媽無法呼吸才放手,爭吵過程中對方也受輕傷雙方都有驗傷單彼此互告傷害因為我們是四等親內符合家暴令申請也開了庭拿到家暴單,合解時達不到共識,他四處找人證明沒動手打我媽,真好笑我們有驗傷單還有家暴令他還想賴因為我們不考慮請律師但因為他是軍眷有免費的律師這樣對我們會不利嗎?(另外我們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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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6-16
(1)請律師不代表官司一定會贏。若是雙方都有動手,互告傷害對彼此都很不利?何不考慮雙方都撤銷告訴?製造雙輸的結果是不明智的。(2)散佈毀謗的內容是什麼??從你文中無法得知。但利用"轉述"(說是別人說的)的方式來脫罪,那是沒用的喔,若真有誹謗的事實仍會起訴。◎構不構成誹謗,要看對方所說的內容是什麼而定,而不是說A說是B說的,都不是他自己說的,就可以到處亂講,若結果真的是B說的,那A自己也要確信B所說的為真,就算B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