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寫了家暴悔過書~~我要為了孩子再回去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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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先生對我動粗~~~孩子被夫家的人抱走ㄌ~~我一個人根本沒辦法強贏夫家一家人~~又因夫家在當地警察地緣關係良好~~家暴當天警察一直對我勸說不要伸請保護令~~因為我反抗先生時他的肚子剛好有一條指甲抓痕~~警察便說先生也可以伸請說我家暴~勸我給先生寫悔過書就好了~~~天阿~~這是什ㄇ世界ㄋ???為何我在夫家被受委屈對外尋求援助可是確沒有得到實質的幫助~~~我不想回去因為我怕那天被我先生殺了~~~可是我很想孩子~~怎麼辦~~~先生一家一直要我回去~~但是我真的不想~~~可是不回去怕再也見不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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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avatarSandy2005-12-01
有第一次打你.還是會有第二次的哪是警察辦事不力.防衛性的仍然可申請家報令.還可以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
Joseph avatarJoseph2005-12-01
警察總是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為這不算在業績裡面
所以應該不會幫妳太多
之前我看到有人打小孩打得很誇張
我就打到家扶中心
他們卻愛莫能助
所以我建議妳
如果警察跟妳先生很熟
妳沒辦法報警處理或申請保護令的話
妳可以直接EMAIL給縣市政府的縣長或是市長信箱
會有專人幫妳處理警察吃案或是偏頗的問題
尤其最近在搞選舉
他們會特別關心妳的問題
這方法相當有效
加油~! 女人當自強! 先保護好自己~才有辦法照顧孩子。
衷心為妳祈禱
Catherine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5-12-02
你要不要跟當地的婦女協會聯絡看看呢??也許婦女協會的人可以給你更好的意見及辦法喔~~!!
另外阿~~~除了婦女協會之外...你也可以聯絡家扶中心!!
(抱歉喔~應我不知你是哪縣市的....所以只能建議你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5-11-30
家暴求救 撥113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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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發生家庭婚姻暴力怎麼辦?別慌!如果是非急迫性的受暴,可以打「113」電話向全國婦幼保護專線,尋求相關的法律、自我保護等資訊;如果受暴狀況緊急,則務必在安全狀況下立即打電話向「110」求助,依法家庭暴力防治機制正式啟動,各縣市家暴中心依法都必須提供後續安置、諮詢、保護與協助。
由於許多家庭婚姻暴力發生密度並不高、程度也不一定十分嚴重,導致受害人在長年受暴後還猶豫該不該冒險求助;對於還沒有做好求助準備或不確定自己是否受暴、以及是否需要後續援助的民眾而言,不妨撥打「113」接受內政部家暴專業線上諮詢,求取法律、自我保護等資訊。
但如果自己正受暴力脅迫,或情況十分危急時,則務必在安全(例如不引起加害人警覺)的狀況下,立即打電話向「110」報案;依法警察到場後若查知是家暴案件,則必須立即通報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啟動後續保護機制。
警察將受害人帶離受暴環境後,包括檢察官、警察及家暴中心都可以替受害人代為向法院請求緊急保護令,而且警察及家暴中心也必須協助受害人驗傷,依法緊急保護令必須在四小時內完成核發,強制加害人停止施暴、遠離被害人,或立即遷出同居處所。
在請求緊急保護令的同時,受害人依法可向各地家暴中心申請法律諮詢、心理輔導、就業輔導與安置服務,如果被害人帶著小孩離家,家暴中心也必須為親子都提供隱密、安全的安置庇護。
受害人若覺得有必要請求時效較長久的保護令,可以再請求一般保護令,時效為一年,必要時最長得再延長一年;通常從完成緊急保護令到一般保護令,由於受害舉證及法官裁決狀況不一,可能需要一至六個月不等的時間,但在這段時間內受害人依法都有權向家暴中心尋求庇護與協助,而未來即使必須出庭作證、可能遇上加害人,家暴中心也有責任向法庭提出「分開訊問」及陪同出庭等保護措施,避免受害人遭受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