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的行為有暴力傾向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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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先生認識半年就結婚
目前我懷孕中
婚後先生的脾氣變的很差
我最近在網路上看到躁症患者的病症
發現先生幾乎都有符合
例如:易怒
一發起脾氣不能收拾
好爭論,容易與別人起衝突
性需求很大
睡眠少認為自己甚至可以不睡
過於自滿自大,認為無人可比
不斷地過於嚴重的愛爭辦.愛說話.講個不停
易受外界打擾改變話題
盲目地投資
千頭萬緒同時有很多念頭在腦中湧現
....等等
我與先生溝通時
常會發生他爭論個不停
並扭曲別人的意思[包含他與別人]
接下來他會不希望我說話
好讓他源源不停的講
只要我說話
他就動怒
狂吼狂叫,情緒無法控制
我希望他小聲點或是控制他自己的情緒
他好像上癮駡個不停
除非我一直不說話
過了一陣子他才會覺的自己有錯
跟我道歉或是賠罪
不過每當他動怒時火暴的樣子
我都深感恐懼
也怕那一天萬一他會動手
[先生曾說他年輕時在外面常打架的例子給我聽]
雖然他過一陣子會恢復
可是當下真的很恐怖
我告知我婆婆
我婆婆卻說只要他不動手就好了
駡一駡也沒什麼要我要忍耐
請問我先生的行為算是家暴嗎
不過他言語中大部份是大吼大叫並帶著強烈的情緒
並未恐嚇我
這種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還有會影響到小孩子的堅護權嗎?

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7-11-24
躁症患者情形嚴重的話是需要看精神科醫生治療的
這種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還有會影響到小孩子的堅護權嗎?
提供您 諮詢的管道→
婦幼保護專線:113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http://dspc.moi.gov.tw/mp.asp?mp=1
55885法律急診室
http://www.55885.com.tw/?OVRAW=%E5%AE%B6%E6%9A%B4&...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一章 通則
第1條
為促進家庭和諧,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特制定本法。
第2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者,謂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罪者,謂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
本法所稱騷擾者,謂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第3條
本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 配偶或前配偶。
二 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