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版友的指教
小弟我現在也只是去練習如何「用智慧來聽雜音」而已
我想 太多的人身攻擊好像也無助於討論事實
一般慈濟人在面對批評慈濟的聲浪時 仍然無法平心靜氣的討論
仍然會意氣用事 將批評的人貼標籤為「造口業」
不去了解為什麼別人會批評 檢視是不是有犯錯
這也是一種本位主義的傲慢
顯示修行還不夠 都只會做不會想
但現在我可以保證 我自己不會做這種事
我僅當一個意見訊息傳達的橋樑而已
以下統整一下您的論點 如有錯誤請您指教
您的意見也會轉達給慈濟內部知道
不過我不敢保證有沒有直接的回應就是了
事實一:這塊地在內湖,原本是大有客運的保修場,
大有客運將地轉手給慈濟,解決財務問題。
事實二:這塊地地目是保護區,然現已挪做他用。
事實三:這塊地給慈濟的時候,就已經是水泥地基墊高,阻斷水路,
造成山上86公頃地淹水。(非大溝溪上游)
事實四:95年經過地質普查後,確認當地為「高潛力土地利用區」。
事實五:有些當時劃定之「高潛力土地利用區」,過去曾發生過環境災害。
如「林肯大郡」、「博士的家」。
事實六:近年附近已新建大溝溪滯洪池,大湖公園正進行疏濬工程。
事實七:大湖山莊街淹水,是因為排水涵洞阻塞。
事實八:根據法令規定,是允許變更名目進行開發的。
事實九:這個議題正經歷許多討論,尚未有定論。
目前意見較偏向請慈濟放棄這塊地。
慈濟立場1:當初是受有關單位拜託,才買下這塊地,同時解決大有公司財務問題,
環團立場1:此舉與利益輸送無異。
慈濟立場2:颱風淹水是大溝溪上游違建所致,與本地基無關。
大湖山莊街淹水,與這塊地不同水系,亦無關係。
環團立場2:水系的確不同,但淹水農家的聲音也應受到重視。
慈濟立場3:有在案中規劃山上86公頃的集水區的排洪措施,可解決淹水問題。
山坡地不會開發,維持原狀。
且會增加三個滯洪生態池,透水鋪面處理,符合生態工法。
此生態工法可確實改善環境問題。
環團立場3:變更案根本不能成立。保護區就是保護區,不能變更,不能使用。
一旦變更、使用,將會造成環境災害。應廢建還地才是。
慈濟立場4:慈濟很重視環保,不會做任何侵害環境的事。
環團立場4:慈濟拿了社會這麼錢,社會有許多期待,
應成為全台灣第一個「廢建還地」的標竿團體才是。
市政府也應深思其環境問題,不應輕易讓環評過關。
疑點一:為什麼當初會劃為保護區?又因什麼標準劃為「高潛力土地利用區」?
疑點二:目前水泥地基墊高的地,要怎麼處理才能改善山上積水問題?
疑點三:淹水農家的聲音要怎麼受到重視?
疑點四:慈濟的工程方法,是否真的能改善環境淹水問題?
疑點五:廢建還地後,即可解決問題?
疑點六:姚仁喜先生、廖本全先生等人,是針對環境問題,還是單針對「慈濟」而反對?
疑點七:這塊地之後如何處理?(兩種狀況:1.地還是慈濟的 2.地不是慈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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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現在也只是去練習如何「用智慧來聽雜音」而已
我想 太多的人身攻擊好像也無助於討論事實
一般慈濟人在面對批評慈濟的聲浪時 仍然無法平心靜氣的討論
仍然會意氣用事 將批評的人貼標籤為「造口業」
不去了解為什麼別人會批評 檢視是不是有犯錯
這也是一種本位主義的傲慢
顯示修行還不夠 都只會做不會想
但現在我可以保證 我自己不會做這種事
我僅當一個意見訊息傳達的橋樑而已
以下統整一下您的論點 如有錯誤請您指教
您的意見也會轉達給慈濟內部知道
不過我不敢保證有沒有直接的回應就是了
事實一:這塊地在內湖,原本是大有客運的保修場,
大有客運將地轉手給慈濟,解決財務問題。
事實二:這塊地地目是保護區,然現已挪做他用。
事實三:這塊地給慈濟的時候,就已經是水泥地基墊高,阻斷水路,
造成山上86公頃地淹水。(非大溝溪上游)
事實四:95年經過地質普查後,確認當地為「高潛力土地利用區」。
事實五:有些當時劃定之「高潛力土地利用區」,過去曾發生過環境災害。
如「林肯大郡」、「博士的家」。
事實六:近年附近已新建大溝溪滯洪池,大湖公園正進行疏濬工程。
事實七:大湖山莊街淹水,是因為排水涵洞阻塞。
事實八:根據法令規定,是允許變更名目進行開發的。
事實九:這個議題正經歷許多討論,尚未有定論。
目前意見較偏向請慈濟放棄這塊地。
慈濟立場1:當初是受有關單位拜託,才買下這塊地,同時解決大有公司財務問題,
環團立場1:此舉與利益輸送無異。
慈濟立場2:颱風淹水是大溝溪上游違建所致,與本地基無關。
大湖山莊街淹水,與這塊地不同水系,亦無關係。
環團立場2:水系的確不同,但淹水農家的聲音也應受到重視。
慈濟立場3:有在案中規劃山上86公頃的集水區的排洪措施,可解決淹水問題。
山坡地不會開發,維持原狀。
且會增加三個滯洪生態池,透水鋪面處理,符合生態工法。
此生態工法可確實改善環境問題。
環團立場3:變更案根本不能成立。保護區就是保護區,不能變更,不能使用。
一旦變更、使用,將會造成環境災害。應廢建還地才是。
慈濟立場4:慈濟很重視環保,不會做任何侵害環境的事。
環團立場4:慈濟拿了社會這麼錢,社會有許多期待,
應成為全台灣第一個「廢建還地」的標竿團體才是。
市政府也應深思其環境問題,不應輕易讓環評過關。
疑點一:為什麼當初會劃為保護區?又因什麼標準劃為「高潛力土地利用區」?
疑點二:目前水泥地基墊高的地,要怎麼處理才能改善山上積水問題?
疑點三:淹水農家的聲音要怎麼受到重視?
疑點四:慈濟的工程方法,是否真的能改善環境淹水問題?
疑點五:廢建還地後,即可解決問題?
疑點六:姚仁喜先生、廖本全先生等人,是針對環境問題,還是單針對「慈濟」而反對?
疑點七:這塊地之後如何處理?(兩種狀況:1.地還是慈濟的 2.地不是慈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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