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兩性工作平等法...(家教) - 社會議題Valerie · 2009-10-2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想問一下有些家教網 家長都會貼說 要指定找男性或是女性那這樣有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嗎?社會議題All CommentsCandice2009-11-02兩性工作平等法名稱已修正為性別工作平等法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若就此條之規定,來看你提出的問題!求才者是不能限定求職者性別 的!除非是條文中所規定~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則不在此限 。因此,若您所看到的內容,是標明"限男性"或"限女性",那麼,便是違背法令規定!而現今有些招募人才的內容會改用女佳 、男佳 等用字來避免違法。但說實在的,錄用之結果,仍取決於家長!而家長所需之家教條件,定於其心!即使招募文字上已避免性別歧視的問題,但聘男聘女~對於已有特定需求的家長而言,仍會依其所需做為聘用標準!而針對招聘結果,是無法去判定其是否違法的!(因招募內容並無違法之實)就家長(雇主)的立場而言,家教的工作,雖然不分男女,卻往往囿於個人的考量,如:小孩子如果是女生,總是會考量其"安全"問題,在聘用時,便會希望聘請女家教!我們也不能說家長的考量有錯!因此,只能建議~若個人在求職時,有發現不合乎規定之招募訊息(如限男限女),可向地方主管機關反應。Related Posts請問學校導師可以打學生!?關於2012年的事情...20點同志,是被上帝賦予的錯?關於驗傷單(是否能證明孩子不適合給父親)暮蟬鳴泣時寒蟬鳴泣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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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工作平等法名稱已修正為性別工作平等法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七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
若就此條之規定,來看你提出的問題!
求才者是不能限定求職者性別 的!
除非是條文中所規定~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則不在此限 。
因此,若您所看到的內容,是標明"限男性"或"限女性",那麼,便是違背法令規定!
而現今有些招募人才的內容會改用女佳 、男佳 等用字來避免違法。
但說實在的,錄用之結果,仍取決於家長!而家長所需之家教條件,定於其心!
即使招募文字上已避免性別歧視的問題,但聘男聘女~對於已有特定需求的家長而言,仍會依其所需做為聘用標準!
而針對招聘結果,是無法去判定其是否違法的!(因招募內容並無違法之實)
就家長(雇主)的立場而言,家教的工作,雖然不分男女,卻往往囿於個人的考量,如:小孩子如果是女生,總是會考量其"安全"問題,在聘用時,便會希望聘請女家教!
我們也不能說家長的考量有錯!
因此,只能建議~若個人在求職時,有發現不合乎規定之招募訊息(如限男限女),可向地方主管機關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