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 "公共危險" (肇事逃逸)
判緩起訴...然後繳罰金!!
今年又被抓到 "公共危險"(酒駕) 0.56 ...
這樣子 有可能會被判刑嗎?
Update:
我第二次未肇事..
因為是緩起訴期間
那這次開庭 會不會有可能判超過六個月的刑期?
判超過六個月以上或六個月!
是不是就不能易科罰金呢?
Update 2:
第一次肇事逃逸,我已經有和解(和解金40萬)
所以她判緩起訴..但這次 我只有逃逸 我沒有喝酒...
是上個禮拜 才被 攔下來酒測 的...
判緩起訴...然後繳罰金!!
今年又被抓到 "公共危險"(酒駕) 0.56 ...
這樣子 有可能會被判刑嗎?
Update:
我第二次未肇事..
因為是緩起訴期間
那這次開庭 會不會有可能判超過六個月的刑期?
判超過六個月以上或六個月!
是不是就不能易科罰金呢?
Update 2:
第一次肇事逃逸,我已經有和解(和解金40萬)
所以她判緩起訴..但這次 我只有逃逸 我沒有喝酒...
是上個禮拜 才被 攔下來酒測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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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罪)*立法理由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大去年 "公共危險" (肇事逃逸)
因你肇事逃逸可能沒有人受傷或是輕傷,大部分的法官是判罰金,緩刑2年。
大大今年因酒駕0.56毫克未肇事(移送法院)
依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次酒駕
明知以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為公共危險罪,這次法官可能會判你6萬元以上罰金因你還在緩刑期間有可能判更多罰金,大部分的判例不會判你超過6個月的刑期,除了判罰金後你沒去繳這樣就會改成勞役罰,在不去到案就會通緝,罰金你也可以分期付款。
參考刑法第七十四條(緩刑要件)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緩刑就是所犯2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因大大這次是酒駕所犯的法條為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因此一般來說法官也是會判你罰金,因為你還在緩刑期間所以法官應該會判的比前次重(會罰比較多錢),建議跟檢察官坦承酒後駕車錯了並請檢察官給你機會改過,看檢察官會不會以簡易判決(判你6個月但罰金會比上次高),判你輕一點就不要罰太多錢,罰金可以分期付款。
誠心建議酒後搭小黃,警察不會找麻煩。
祝你順利平安以上淺見供你參考
你可能會判拘役5個月,得易科罰金1天1000
共罰你15萬
要關你 ,對酒駕這小案子沒必要也沒意義
罰你錢最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