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我父親在約十五年前在馬來西亞工作
但公司並沒有幫他們繳稅
所以他的某一位同事之前離職後去吉隆坡遊玩時
被海關帶到小房間並催繳所得稅金
但由於目前公司已結束經營
也無法向公司追討這筆所得稅金與罰款
害的父親不敢到馬來西亞遊玩
怕被催繳高額的所得稅與罰款
我是想請問一下各位前輩
所得稅假設以十萬來說好了
經過這麼多年之後
罰款會倍數成長嗎
還是已經過了追溯期呢
因為曾經在這邊工作過
所以多少還是會懷念待過的地方
我們都想好要付這筆錢了
只是想先做好心理準備罰款的成長速度
哪邊可以查到相關的資訊呢?
非常感謝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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