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到綠卡超過五年 但前幾年都沒有長住美國
直到08/2011才開始在美國長住
今年八月將會達成五年連續居住的條件
所以想在這個月使用90 days early filing 送件
但在準備文件時遇到幾個問題想來請教版上的各位
1. 我03/2010至08/2011之間都不在美國,因此連續居住中斷。根據之前爬文得到的答案,N-400出入境紀錄似乎寫下送件當天往前推五年的所有記錄,所以我是否必須將這段紀錄也寫下?
如果需寫下,days out of the US 是要從送件日倒推五年那日(05/2011)開始算到開始連續居住那天(08/2011)嗎?
2. 根據document checklist 上面,若有超過六個月的出境紀錄,必須附上報稅紀錄或pay stubs 與rental/mortgage payments ,想請問一下這是需要當月的payment及paystub ,還是需要過去幾年的紀錄?
麻煩有經驗的人可以分享一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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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08/2011才開始在美國長住
今年八月將會達成五年連續居住的條件
所以想在這個月使用90 days early filing 送件
但在準備文件時遇到幾個問題想來請教版上的各位
1. 我03/2010至08/2011之間都不在美國,因此連續居住中斷。根據之前爬文得到的答案,N-400出入境紀錄似乎寫下送件當天往前推五年的所有記錄,所以我是否必須將這段紀錄也寫下?
如果需寫下,days out of the US 是要從送件日倒推五年那日(05/2011)開始算到開始連續居住那天(08/2011)嗎?
2. 根據document checklist 上面,若有超過六個月的出境紀錄,必須附上報稅紀錄或pay stubs 與rental/mortgage payments ,想請問一下這是需要當月的payment及paystub ,還是需要過去幾年的紀錄?
麻煩有經驗的人可以分享一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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