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是否需要外交部複驗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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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請的是婚姻綠卡,
原本遞的是英文戶籍謄本(當時不知道應該申請原始戶籍謄本)被退件,
現在正麻煩家人補申請,同時因為原始英文戶籍謄本要等一週,
我想先從出生證明這塊下手會早幾天拿到,
請問我家人今天已經從戶政事務所申請了中文出生登記並且拿了這個去台北馬偕醫院
開了英文出生證明,爬文知道拿戶政開的中文出生登記去翻譯公證最保險,
但70幾歲老人還得跑翻譯社實在太累了,我想問的是-

1.可不可以直接拿醫院開的英文出生證明去公證?

2.可以的話,需不需要再外交部複驗?

3.若這步驟完成,是否還需要原始戶籍謄本?
(我的理解是戶籍謄本是無法取得出生證明的替代文件)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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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9-10
請問英文戶籍謄本與原始英文戶籍謄本有什麼差異?
Eden avatarEden2018-09-10
X%我原本遞送的是"現行"英文戶籍謄本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9-13
公證即可
Andy avatarAndy2018-09-15
原始代表你出生報戶口那個時間點的戶籍謄本 現行代表你現
在申請那個當下時間點的戶籍謄本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9-17
我只有送英文戶籍謄本+法院公證
Olga avatarOlga2018-09-18
可以請戶政事務所在記事地方打上出生醫院的地址 查好拿
給辦事員打上即可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9-22
駐美辦事處也有出生證明可以申請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9-23
有標註出生醫院地址的英文戶籍謄本 就可以當出生證明了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9-26
那沒有寫出生地址的英文戶籍謄本,就不行嗎?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9-28
更正,有寫出生地,但沒有寫出生醫院地址的 英文版
Damian avatarDamian2018-10-01
自問自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