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info.org.tw/node/42311
分岔路口的全國能源會議(上)
作者:馬康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監事)
當世界各國自3月底,因氣候變遷議題齊聚德國波昂,為年底的哥本哈根協議爭辯之時,
僅能旁觀的我們,在台灣也同步舉行與抗暖化政策高度相關的第三次全國能源會議。
行政院表示這次能源會議是為討論去年所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以及「永續能源政策
綱領--節能減碳行動方案」中,中長期性及爭議性之能源基本議題,如:重大投資案、
能源稅、能源市場自由化、核能定位等。
但去年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是立基於「633」經濟發展目標,所建構成的政策論述。面
對當前金融危機衍生的經濟失序,各國紛紛提出以「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為振興經
濟的主力,創造綠領工作,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更指出需建構一全球綠色新政(Global
Green New Deal)以同時兼顧經濟危機以及對抗暖化。在這個時間點舉辦的全國能源會議
,若能有效掌握台灣即將面臨的國際溫室氣體減量壓力,並確切回應過去幾年間電廠與耗
能產業個案開發所造成的社會衝擊,有機會促使台灣在邁向永續能源的長征上,跨出顯著
的一步。
但這樣的盼望,光從其會議定位以及議題設定兩層面加以觀察,已經註定會落空。
矛盾的會議定位
這次的全國能源會議,是繼1998年以及2005年後,第三次的全國能源會議。然依據2005年
全國能源會議的結論,去年就應該召開。當去年6月5 日行政院興高采烈推出「永續能源
政策綱領」,各部會進一步研提了「節能減碳行動方案」,即賦予原能會跟台電將核能延
役的相關費用編入預算的正當性。然而上述兩個「綱領」與「方案」,內容牽涉的廣泛性
,本來就應該屬於全國能源會議的應討論的範疇。但「綱領」的研提,只是來自能源局的
應景式的政策宣示,若能經由全國能源會議的機制,則可藉由各方利害相關人意見的投入
,回饋至行動方案的研提過程。
然而下半年來臨的金融危機,讓行政院把「節能減碳」的口號,回收到倉庫裡,「行動方
案」相關法案的審議(包括溫室氣體減量法、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
仍持續進行,但這一時間上的拖延,使這次的能源會議的定位,益顯尷尬。
雖然會議定位是要針對「綱領」與「方案」中爭議性的議題進行討論,但「節能減碳行動
方案」相關預算早已編列,如台電已將核能電廠延役的執照編入本年的預算,似在強調核
電延役已成定局。此外,能源局於去年底已公告「97年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
表示這項計畫將作為未來10年電力開發的依據,計畫中更已預測出至2025年的能源需求量
,並設定未來的電源開發方式。其中,爭議中的火力電廠興建案都將持續推動,更將於民
國102年,提出原訂民國 107年除役的核一廠提昇出力計畫。由以上情勢可知,行政部門
對未來的能源結構與電源開發早有定見,這次全國能源會議的內容,又能產生多少影響?
在相關法案方面,溫減法、再生能源條例與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已送交立院審議,前兩者已
進入朝野協商的程序,後者更在上週時再立法院一讀通過。此外,能源稅不但已有民進黨
版本,先前亦被列入賦稅改革委員會的議程,財政部也委託特定學者進行研擬,但財政部
不僅未參與這次會議的籌辦,能源稅議題的討論中,也未將不同的版本提出比較。
全國能源會議結論要落實,需仰賴「預算」與「法案」兩項工具。但如上分析,無論「預
算」或「法案」,行政部門已有定見,因此接下來的全國能源會議將如同「農業再生條例
公聽會」般,他方言者諄諄,唯有行政部門聽者藐藐。
發散的議題設計
定位上的模糊,若是能藉由具體的議題討論,形塑有意義的政策方向,尚能使全國能源會
議不負其名。但經濟部與國科會共同擺出洋洋灑灑的名為「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能
源管理與效率提升」、「能源價格與市場開放」、「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等四大核心議
題,意圖將「氣候變遷因應」、「能源供給結構」、「產業結構調整」、「能源價格合理
化」等,在這次會議得到解答。
不過,連承辦這次會議的相關行政與研究機構,都自承這次其實議題只有「核能政策」與
「能源價格」兩項較為重要。或許可從「核能」與「能源價格」不但彼此相關,亦在前述
四大核心議題扮演重要角色來解釋,但面對這些議題,行政部門又端出哪些資料,作為討
論的依據?
以核能政策為例,在「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以及「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兩項,都成為
討論的焦點,前者是由能源局負責,後者以國科會協同核研所提供討論。然在核能在未來
能源結構中的角色,身為能源政策主管機關的能源局,僅敢以「低碳能源佔比」、「完成
『核一、二、三電廠依可操作壽齡運轉評估』計畫」(即延役評估)來包裝以核能延役減
碳的企圖。在「新核能科技」的引言簡報中,大剌剌的推銷「2025年應提升核能發電裝置
比例,至全國發電裝置比 20%~25%;2025年之後,以增加至30%以上為目標」,要達
成這個目標,不但既有核電廠需延役,更將自2020年起在現有廠址每年新建一部核能機組
。
而環保署的立場,雖於回應「2008年全國工業總會白皮書」既有核電廠延役的訴求時,表
示既有核電延役無須經過環評,間接放鬆棄守了環境基本法中非核家園的立場;但參與全
國能源會議的環保署高層,卻是抱持反對年代老舊核電廠延役的看法。
核能政策的調整,被視為整個會議的重點,但行政院部會間分歧仍劇,導致各單位將全國
能源會議視為大放風向球的機會,也因此降低了會議欲達成的廣納各方意見的目的。如於
舉辦北部的分區會議之時,只見台電、核研所與原能會相關代表,搶佔發言時間,拚命針
對核電進行推銷。但分區會議本該是傾聽草根民眾對在地能源議題意見的契機,卻只見原
能會的主委與台電的發言人屢次搶佔發言時間,核四在地居民要發表意見,卻被擔任主持
人的經濟部長高聲制止。
更甚者,台電任憑台中區營業處的工作人員,以台中市產業總工會的名義,搶佔寶貴的分
組會議代表名額,但發言內容未能從勞工立場,呼籲政府應創造「綠領工作」,而是不斷
呼應台電董事長以及原能會為核電提出的宣傳辭令。
部會之間意見的分歧,原該在行政院院會等場合由政務委員進行協調,如今卻赤裸裸的攤
在企業與社會團體的代表面前,除了令人大嘆當前行政部會的無能,更降低各方與會代表
參與全國能源會議的意願與積極性。政策方向與外在困境,因各部會的立場不斷浮動,使
全國能源會議失去公共政策討論的功能(明日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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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岔路口的全國能源會議(上)
作者:馬康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監事)
當世界各國自3月底,因氣候變遷議題齊聚德國波昂,為年底的哥本哈根協議爭辯之時,
僅能旁觀的我們,在台灣也同步舉行與抗暖化政策高度相關的第三次全國能源會議。
行政院表示這次能源會議是為討論去年所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以及「永續能源政策
綱領--節能減碳行動方案」中,中長期性及爭議性之能源基本議題,如:重大投資案、
能源稅、能源市場自由化、核能定位等。
但去年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是立基於「633」經濟發展目標,所建構成的政策論述。面
對當前金融危機衍生的經濟失序,各國紛紛提出以「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為振興經
濟的主力,創造綠領工作,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更指出需建構一全球綠色新政(Global
Green New Deal)以同時兼顧經濟危機以及對抗暖化。在這個時間點舉辦的全國能源會議
,若能有效掌握台灣即將面臨的國際溫室氣體減量壓力,並確切回應過去幾年間電廠與耗
能產業個案開發所造成的社會衝擊,有機會促使台灣在邁向永續能源的長征上,跨出顯著
的一步。
但這樣的盼望,光從其會議定位以及議題設定兩層面加以觀察,已經註定會落空。
矛盾的會議定位
這次的全國能源會議,是繼1998年以及2005年後,第三次的全國能源會議。然依據2005年
全國能源會議的結論,去年就應該召開。當去年6月5 日行政院興高采烈推出「永續能源
政策綱領」,各部會進一步研提了「節能減碳行動方案」,即賦予原能會跟台電將核能延
役的相關費用編入預算的正當性。然而上述兩個「綱領」與「方案」,內容牽涉的廣泛性
,本來就應該屬於全國能源會議的應討論的範疇。但「綱領」的研提,只是來自能源局的
應景式的政策宣示,若能經由全國能源會議的機制,則可藉由各方利害相關人意見的投入
,回饋至行動方案的研提過程。
然而下半年來臨的金融危機,讓行政院把「節能減碳」的口號,回收到倉庫裡,「行動方
案」相關法案的審議(包括溫室氣體減量法、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
仍持續進行,但這一時間上的拖延,使這次的能源會議的定位,益顯尷尬。
雖然會議定位是要針對「綱領」與「方案」中爭議性的議題進行討論,但「節能減碳行動
方案」相關預算早已編列,如台電已將核能電廠延役的執照編入本年的預算,似在強調核
電延役已成定局。此外,能源局於去年底已公告「97年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
表示這項計畫將作為未來10年電力開發的依據,計畫中更已預測出至2025年的能源需求量
,並設定未來的電源開發方式。其中,爭議中的火力電廠興建案都將持續推動,更將於民
國102年,提出原訂民國 107年除役的核一廠提昇出力計畫。由以上情勢可知,行政部門
對未來的能源結構與電源開發早有定見,這次全國能源會議的內容,又能產生多少影響?
在相關法案方面,溫減法、再生能源條例與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已送交立院審議,前兩者已
進入朝野協商的程序,後者更在上週時再立法院一讀通過。此外,能源稅不但已有民進黨
版本,先前亦被列入賦稅改革委員會的議程,財政部也委託特定學者進行研擬,但財政部
不僅未參與這次會議的籌辦,能源稅議題的討論中,也未將不同的版本提出比較。
全國能源會議結論要落實,需仰賴「預算」與「法案」兩項工具。但如上分析,無論「預
算」或「法案」,行政部門已有定見,因此接下來的全國能源會議將如同「農業再生條例
公聽會」般,他方言者諄諄,唯有行政部門聽者藐藐。
發散的議題設計
定位上的模糊,若是能藉由具體的議題討論,形塑有意義的政策方向,尚能使全國能源會
議不負其名。但經濟部與國科會共同擺出洋洋灑灑的名為「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能
源管理與效率提升」、「能源價格與市場開放」、「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等四大核心議
題,意圖將「氣候變遷因應」、「能源供給結構」、「產業結構調整」、「能源價格合理
化」等,在這次會議得到解答。
不過,連承辦這次會議的相關行政與研究機構,都自承這次其實議題只有「核能政策」與
「能源價格」兩項較為重要。或許可從「核能」與「能源價格」不但彼此相關,亦在前述
四大核心議題扮演重要角色來解釋,但面對這些議題,行政部門又端出哪些資料,作為討
論的依據?
以核能政策為例,在「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以及「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兩項,都成為
討論的焦點,前者是由能源局負責,後者以國科會協同核研所提供討論。然在核能在未來
能源結構中的角色,身為能源政策主管機關的能源局,僅敢以「低碳能源佔比」、「完成
『核一、二、三電廠依可操作壽齡運轉評估』計畫」(即延役評估)來包裝以核能延役減
碳的企圖。在「新核能科技」的引言簡報中,大剌剌的推銷「2025年應提升核能發電裝置
比例,至全國發電裝置比 20%~25%;2025年之後,以增加至30%以上為目標」,要達
成這個目標,不但既有核電廠需延役,更將自2020年起在現有廠址每年新建一部核能機組
。
而環保署的立場,雖於回應「2008年全國工業總會白皮書」既有核電廠延役的訴求時,表
示既有核電延役無須經過環評,間接放鬆棄守了環境基本法中非核家園的立場;但參與全
國能源會議的環保署高層,卻是抱持反對年代老舊核電廠延役的看法。
核能政策的調整,被視為整個會議的重點,但行政院部會間分歧仍劇,導致各單位將全國
能源會議視為大放風向球的機會,也因此降低了會議欲達成的廣納各方意見的目的。如於
舉辦北部的分區會議之時,只見台電、核研所與原能會相關代表,搶佔發言時間,拚命針
對核電進行推銷。但分區會議本該是傾聽草根民眾對在地能源議題意見的契機,卻只見原
能會的主委與台電的發言人屢次搶佔發言時間,核四在地居民要發表意見,卻被擔任主持
人的經濟部長高聲制止。
更甚者,台電任憑台中區營業處的工作人員,以台中市產業總工會的名義,搶佔寶貴的分
組會議代表名額,但發言內容未能從勞工立場,呼籲政府應創造「綠領工作」,而是不斷
呼應台電董事長以及原能會為核電提出的宣傳辭令。
部會之間意見的分歧,原該在行政院院會等場合由政務委員進行協調,如今卻赤裸裸的攤
在企業與社會團體的代表面前,除了令人大嘆當前行政部會的無能,更降低各方與會代表
參與全國能源會議的意願與積極性。政策方向與外在困境,因各部會的立場不斷浮動,使
全國能源會議失去公共政策討論的功能(明日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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