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去KTV唱歌喝酒到8點回去宿舍時,路上我騎車是清醒的也是綠燈前面幾台機車也順利騎過去了但是橫向就有一個天才明明是紅燈還硬要左轉害我剎車不及撞到,但是我有喝酒整個就是很over,去醫院警察做酒測酒測值"0.29"超出標準"0.04",之後去警察局做筆錄還有指紋拍照等等,過程中我知道我犯了公共危險罪,之後轉去地方法院,流程走完也不用交保釋金之類的。請問:1.我不用交保釋金就可以出來是不是比較好??2.我收到調解委員會��
初犯酒駕肇事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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