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工作 之前住台灣 幫配偶辦結婚綠卡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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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再跑來詢問一下

已經爬文也問過移民律師等

所以目前跟另一伴(同志伴侶)準備登記結婚了

目前就是照之前計畫 因為配偶沒有要立即待在美國

所以就以ESTA進來 結婚登記後用CP (CR1)辦理

但卡就卡在收入跟報稅紀錄這邊



以下是小弟目前的狀況

我之前是在台灣讀書 (full time student)

美國這邊只剩下銀行存款利息所以CPA表示低於報稅需求 不需要報

今年年初才回到美國開始工作 (正職 美籍大型企業員工)

年收入是有超過125%的需求

Co sponsor部分是有困難

有看到有版友是以書面解釋來龍去脈後辦理成功的

也問過兩位移民律師是表示不行 需要找親友sponsor

另外又有一個幫忙做一條龍服務那種agent表示沒問題 需要薪資證明就好

版上也有人問 也是同性伴侶也是相似狀況的 回文是說沒問題

所以想來發文問問


目前小弟存款部份是沒有達到要求

名下也沒有房地產

唯一能想到就是可能可以請另一伴轉他的存款進來 但還是不會達標

不知有無版友有經驗或是其他建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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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7-09-16
這和同性無關;重點就是你的所得夠不夠,夠的話多半沒問題
移民局如果要求你補件,就見招拆招,不必自己腦補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9-17
所以就照實填寫 用薪資試試就是了?
Lydia avatarLydia2017-09-19
因為就只怕財力證明部分 感激感激
Ina avatarIna2017-09-22
C大不好意思再問一下 所以CP就是I-130後面先選要CP
Olive avatarOlive2017-09-24
之後就是等approve後有其他form再姐就好囉?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9-27
I-864說明書裡面寫得很清楚,按照步驟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