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代問
朋友今年二月被前公司裁員,最近得到了一個長期打工的機會,是辦公室的業務助理工作
。
前天通知錄取,希望下週一就能入社,時間有點趕,但要求入社日當天準備很多東西,除
了一些比較熟知的給与振込先銀行通帳コピー、印鑑、
年金手帳、在留カード、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今年度源泉徴収票外,還需要提交護照
、雇用保険被保険者証、退職証明書等。
朋友其實沒有不願提交,只是時間有點趕,前職離職時並沒有拿到雇用保険被保険者証及
退職証明書,跟前公司申請需要一點時間的樣子,而且他才發現他護照已經過期,要更新
也需要時間,目前是打算如果入社日當天還拿不到的話就先跟人資說。
只是朋友滿疑惑自己之前正職跟正職之間空窗期的打工都沒需要提交這麼多東西,像是有
在留卡就不需要再提交護照之類的,不知道為什麼這次要交這麼多東西,所以想問問大家
打工提交這些都是必要的嗎?是正常的嗎?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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