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和B男交往十年多,未結婚,直到某天A女突然發現懷孕了
已快三個月,和B男討論是先生再結...
(主要兩人都忙時間難喬,結婚繁瑣事很多,且A女懷孕也很多不便)
小孩五個月時,一次爭吵B男反常的大罵女是爛貨..一堆難聽的話
男甚至說又不只妳會幫我生小孩!且小孩不一定是我的!
可是他們明明已相處十年之久,也住一起...
直至八個月要待產時,男更是常常不回家,動輒對A女發脾氣
完全沒有迎接小孩的喜悅感!
有次,A女很不舒服,拜托男帶她去醫院
去了後醫生說是陣痛,回到家B男抱怨沒什麼事還麻煩他
隔天,A女提出結婚的問題時,B男像踩到地雷似
突然就大吵了起來,吵到兩人都氣,
B男就飆了句:外面也有女人懷我的,只有妳嗎?
隨後說分手並離開房子,A女才驚覺B男已不屬於她
B男沒有再回來,直到她快臨盆自已叫救護車生小孩
她打B男手機已停話,生完後醫院詢問親屬(但她父母完全不知,
只因當初和B男說好生完再結,想說結婚時再邀父母)
試圖聯絡B男的朋友,才找到B男,沒想到B男的回應卻是
其實我還沒打算過家庭生活也沒打算和妳繼續
我也沒有想要小孩,不想認...且我還有另一個C女也懷孕了...
他都處理不來了,叫A女的自已處理....
十年來男用她借貸欠不少債,A女自知往後無法照顧,
加上精神幾個月下來已很不穩定,
當下B男給她這個震驚的答案讓她當下無意識的逃離醫院了
但以遺棄罪名通緝被抓...因罪她朋友親戚知道了此事
情傷+輿論壓力她因此也罹患憂鬱症
為何女的有罪,男的卻不會被以遺棄罪名通緝
只因生下小孩的是女方...?
在新聞上也都只報通緝哪個狠心媽媽遺棄
不曾深究後才報導!警方也是馬上就把媽媽當罪犯
當然罪一定有,但是像這樣情況究竟是誰遺棄了誰??
一定有因果關係呀!!男方一定會狡辯,難道在法律女生一定這麼吃虧?
不就變成只要是遺棄嬰兒就必定是女生才可能的罪了?
(別說一些當初何必要這樣之類的,就因為男女無法平等(生小孩一定是女生)
有這個罪對女生不是不公平?)誰關心真相是什麼
新聞一出現是這個"狠心媽媽",有的只是唾棄和鄙視的印象!!
Update:
後來,警方也找到B男,
調解委員會時,A女已精神不濟,並出現異常
B男更籍此來扭曲事實...
B男花大錢請名律師,設計為A女之疏失
A女官司失敗,罰錢與判刑....精神問題越來越嚴重
B男只罰錢比起A女判決與承受之痛苦真是輕上加輕!!
B男對於A女的種種,難道沒有辦法公平的討回道理嗎?
只因小孩一定是從女生肚裡出來
如果任何因素女生逃離一定有罪,但男生只要有錢和運氣
官司判決就不一定會像女重罰?!
個社會的女生,如果遇到同樣問題
只要男方有能力一點,妳也只能自認倒楣承受這所有一切,
在法律上也無法得到任何幫助?
這是真實的事....B男和C女快樂結婚
A女在獄接受精神治療,小孩送人
這不是只有女生才有罪的罪嗎.....??
Update 2:
小孩生父確是B男!
Update 3:
女生真是沒權力當像B男這種爛人...= =
WA告誡的對,但說真的,
難道女生遇到像B男這種人毀了一生
(青春歲月、名譽及整個人生)
真的只有女生活該的份...!?
不懂這個社會怎麼會讓男女不平等到這樣
從這事件中看B男在法律無罪
我們法不專業,無法評論
但是怎麼會淪落到最後都是女生背?
這個B男這樣不可惡?
沒想到最後只能靠B男的良心對A女做些什麼
但,他就是沒良心的人才會這樣做呀...
已快三個月,和B男討論是先生再結...
(主要兩人都忙時間難喬,結婚繁瑣事很多,且A女懷孕也很多不便)
小孩五個月時,一次爭吵B男反常的大罵女是爛貨..一堆難聽的話
男甚至說又不只妳會幫我生小孩!且小孩不一定是我的!
可是他們明明已相處十年之久,也住一起...
直至八個月要待產時,男更是常常不回家,動輒對A女發脾氣
完全沒有迎接小孩的喜悅感!
有次,A女很不舒服,拜托男帶她去醫院
去了後醫生說是陣痛,回到家B男抱怨沒什麼事還麻煩他
隔天,A女提出結婚的問題時,B男像踩到地雷似
突然就大吵了起來,吵到兩人都氣,
B男就飆了句:外面也有女人懷我的,只有妳嗎?
隨後說分手並離開房子,A女才驚覺B男已不屬於她
B男沒有再回來,直到她快臨盆自已叫救護車生小孩
她打B男手機已停話,生完後醫院詢問親屬(但她父母完全不知,
只因當初和B男說好生完再結,想說結婚時再邀父母)
試圖聯絡B男的朋友,才找到B男,沒想到B男的回應卻是
其實我還沒打算過家庭生活也沒打算和妳繼續
我也沒有想要小孩,不想認...且我還有另一個C女也懷孕了...
他都處理不來了,叫A女的自已處理....
十年來男用她借貸欠不少債,A女自知往後無法照顧,
加上精神幾個月下來已很不穩定,
當下B男給她這個震驚的答案讓她當下無意識的逃離醫院了
但以遺棄罪名通緝被抓...因罪她朋友親戚知道了此事
情傷+輿論壓力她因此也罹患憂鬱症
為何女的有罪,男的卻不會被以遺棄罪名通緝
只因生下小孩的是女方...?
在新聞上也都只報通緝哪個狠心媽媽遺棄
不曾深究後才報導!警方也是馬上就把媽媽當罪犯
當然罪一定有,但是像這樣情況究竟是誰遺棄了誰??
一定有因果關係呀!!男方一定會狡辯,難道在法律女生一定這麼吃虧?
不就變成只要是遺棄嬰兒就必定是女生才可能的罪了?
(別說一些當初何必要這樣之類的,就因為男女無法平等(生小孩一定是女生)
有這個罪對女生不是不公平?)誰關心真相是什麼
新聞一出現是這個"狠心媽媽",有的只是唾棄和鄙視的印象!!
Update:
後來,警方也找到B男,
調解委員會時,A女已精神不濟,並出現異常
B男更籍此來扭曲事實...
B男花大錢請名律師,設計為A女之疏失
A女官司失敗,罰錢與判刑....精神問題越來越嚴重
B男只罰錢比起A女判決與承受之痛苦真是輕上加輕!!
B男對於A女的種種,難道沒有辦法公平的討回道理嗎?
只因小孩一定是從女生肚裡出來
如果任何因素女生逃離一定有罪,但男生只要有錢和運氣
官司判決就不一定會像女重罰?!
個社會的女生,如果遇到同樣問題
只要男方有能力一點,妳也只能自認倒楣承受這所有一切,
在法律上也無法得到任何幫助?
這是真實的事....B男和C女快樂結婚
A女在獄接受精神治療,小孩送人
這不是只有女生才有罪的罪嗎.....??
Update 2:
小孩生父確是B男!
Update 3:
女生真是沒權力當像B男這種爛人...= =
WA告誡的對,但說真的,
難道女生遇到像B男這種人毀了一生
(青春歲月、名譽及整個人生)
真的只有女生活該的份...!?
不懂這個社會怎麼會讓男女不平等到這樣
從這事件中看B男在法律無罪
我們法不專業,無法評論
但是怎麼會淪落到最後都是女生背?
這個B男這樣不可惡?
沒想到最後只能靠B男的良心對A女做些什麼
但,他就是沒良心的人才會這樣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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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所述,在下只能勸您一句話做事要三思,還有要負責任不要逃避,要來解決
畢竟這是無辜的生命
給您些民事條文吧
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為受胎期間。
能證明受胎回溯在前項第一百八十一日以內或第三百零二日以前者,以其
期間為受胎期間。民法第1062條,先證明孩子是否係那位負心漢
若係證明為那位先生為有的,在對他提起民法第1067條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
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逼他認領了
因為您係胎兒直接法定代理人所以您遺棄他當然先找您囉!!
但是如果認領之訴您勝訴的話他遺棄就他也有罪了
已在下之淺見就這樣了,加油吧!!!
不用為了那種人毀了自己不值得
預祝您成功能夠早日早到更愛您的人,不要放棄自己以及小孩
沒有結婚為什麼要和男人同居
父母親有答應嗎
告誡所有的女生
不要總是認為父母給你們門禁就是管太多.是為了怕你們受傷害
我必需要很心痛的說
當然的女生的錯
也有男生吃虧的阿
為何女的有罪,男的卻不會被以遺棄罪名通緝?
很簡單,因為這個小孩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的父親是必須經由"認領"的程序,才能確定誰是小孩的生父?
不然,誰也不能確認小孩的生父是誰?更別提那些人與小孩產生親屬關係,應盡扶養義務,但唯一知道真相的生母卻選擇什麼也不做(可向法院要求B男強制認領),把所有的問題全部留給社會及那名可憐的嬰兒,
這樣的生母未盡責任而遺棄無自助能力的嬰兒,不是遺棄又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