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才剛和老婆一起拿到綠卡 沒想到這幾天突然被裁了... 鑒於現在碼農超難找工作
且公寓租約又要到期 打算先躲回台灣遠端找工作 因為待美國開銷太高(我一人養一家三口)
但是因為現在工作真的難找到爆 有點擔心會在台灣待太久超過半年
因此考慮趁還在美國時申請回美證當作保險 請問:
1. 有規定拿到綠卡多久以後才能申請回美證嗎? (只有看到某個大陸網站說一年
但其他地方都沒看到此規定)
2. 如果申請後 回美證沒使用 (例如很快又找到工作可以回來美國 或是根本就沒出境)
會有什麼問題嗎?
3. 查了一下回美證目前需約17個月處理 pending期間是否可以持綠卡出入境不受影響?
4. 請問被拒絕的可能性高嗎? (看了i-131表格Part4要填寫離境理由proposed travel
不知道USCIS的審核標準是什麼?)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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