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已跟對方簽訂協議離婚.小孩共同監護.但本人因簽訂協議離婚前晚.接到對方之電話.以恐嚇為由.內容如下.如你不肯口頭答應與我簽訂共同監護.我已準備好安眠藥及木炭.叫我準備為他收屍吧.隔天我就不想再因為他的生命問題影響.簽訂了共同監護.但是我有附加一條.小朋友未滿18歲以前歸我教育.這段時間將近6個月以來.小孩的學習狀況良好.上個月本人帶小朋友回對方家遊玩.約定上學前一天會將小孩接回.時間為6天.我在要接回小孩時.對方不讓我接�
因家暴被脅迫簽訂協議離婚.我可以舉證爭取小孩監護權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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