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孕被辭職的問題小六社會急~拜託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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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玲因懷孕身體不適,請假三天後竟遭老闆辭退工作,他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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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 avatarEden2009-01-21
如果僱主認為小玲因懷孕不適任要求員工離職,依法應給付資遣費,員工在懷孕時遭老闆以不適任為由辭退,初步判定僱主已涉及違反《勞基法》與《兩性工作平等法》。
員工可向主管機關提申訴檢舉,讓主管機關依法處分。
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僱主不得將懷孕、生育員工解僱,違反者解僱無效,且可視其違規情形最高處10萬元以下罰鍰,建議員工向勞工局申訴請求調解,若調解不成,可循法律途徑保障自身權益。
PS..
1、若須聲請協調,可先向勞工局義務律師免費諮詢法令建議,有利於爭取勞方的最大權益。
2、勞工局表示,依勞基法規定須設出勤卡或簽到簿,且保存1年以上,否則每次處罰6000至6萬元;懷孕期間遭解雇,若經兩性平等審議委員會審議成立,資方除受處1萬至10萬元就業歧視罰鍰,須回復勞方工作權,及補足員工被迫無法上班期間的薪資,加上日後育嬰假等,資方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價。

Andy avatarAndy2009-01-22
依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她可以到勞工局去申訴呵!
Ophelia avatarOphelia2009-01-20
要看公司給他請了啥麼假 若沒請假照一班公司規定連續3日無上班就算3曠 會被開除且無遣散費可以拿 若是有請假 公司準假的情況下 以勞基法來說 雇主是不可以讓有身孕之婦女資遣 建議可以先去勞委會申訴 因為雇主這樣做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