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區做生意的鄰居可以檢舉嗎??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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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這邊是住宅區
巷口出去有一家賣小吃的店,店裡有放卡拉OK
因為我們這裡是小巷子(巷子很淺,巷裡大概十戶左右)
所以他在巷口其實離我們很近
可怕就可怕在中午過後他店裡的卡拉OK開始有人不停的超大聲唱歌
唱好聽就算了又超難聽 (歐吉桑操台灣國語唱童話你能忍受嗎)
下午5點到晚上8點是最高峰
簡直快崩潰啦
雖然說下了班大家都想要休閒娛樂是沒錯
可是我連回到家都不能好好放輕鬆看我的電視聽我的音樂哦
考生連準備考試都無法清靜耶
想問問看能有甚麼解決方法嗎??
聽說政府是規定10點以後不能擾人安寧
所以我要忍耐到晚上10點才行是這樣嗎???
(別叫我好好跟他溝通,就是溝通不了才上來問的==")
還有一間躲在我們社區經營的食品加工廠
很小家,就三十坪的那種私人家族式加工廠
是做豬肉香腸貢丸的加工
常常傳出煮肉的騷味,而且晚上還會有噪音
因為是鄰居也一直隱忍不找警察
找里長勸告也沒用,因為他們是朋友
同學的爸爸說那家用的豬肉不乾淨來源有問題
附近貓貓狗狗的也多,看環境也不是很衛生這樣
搞得附近都很多老鼠
這樣可以去哪個單位檢舉嗎??
不會是要蒐證吧,我也不知道肉從哪裡來
之前想過拍環境髒亂的樣子但是卡拉OK小吃店也是他朋友
就在對面,我每次走過那裏都很多人東張西望很可怕耶
到底有甚麼方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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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6-05
你好~想問問看能有甚麼解決方法嗎??可以直接向環保局提出檢舉也可請求區公所里幹事前往查看,若有違法行為可以循查報管道報相關單位取締。噪音污染管制法第 九 條 噪音管制區內之下列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 一、工廠(場)。 二、娛樂場所。 三、營業場所。 四、營建工程。 五、擴音設施。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工程及設施。 前項各款噪音管制之音量及測定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四條 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得依下列規定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或令其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其為第十條第一項取得許可證之設施,必要時並得廢止其許可證: 一、工廠(場):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二、娛樂或營業場所: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三、營建工程: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上十八萬元以下罰鍰。 四、擴音設施: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其他經公告之場所、工程及設施: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 下罰鍰。 前項限期改善之期限規定如下: 一、工廠(場)不得超過九十日。 二、娛樂或營業場所不得超過三十日。 三、營建工程不得超過四日。 四、擴音設施不得超過十分鐘。 五、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公告之場所、工程及設施,其改善期 限由主管機關於公告時定之,最長不得超過九十日。 法人或非法人之場所、工程或設施有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除處罰其實際從事行為之自然人外,並對該法人或非法人之負責人處以各該款之罰鍰。聽說政府是規定10點以後不能擾人安寧
所以我要忍耐到晚上10點才行是這樣嗎???晚上十點就歸警察管理擾民事項,電話檢舉打110會比較有成效。或打1999。附近貓貓狗狗的也多,看環境也不是很衛生這樣
搞得附近都很多老鼠
這樣可以去哪個單位檢舉嗎?? 向衛生局提出檢舉。~提供你參考,尊重自己的發問,請勿刪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