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名網誌留言罵人犯罪?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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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人在我往誌留了些令人難以接受的髒話,
他們雖未留下姓名,字句中也沒直説我,不過都在我往誌留言了,這樣夠明顯嘛?我雖然知道他們是誰,不過沒證據,可議用什麼查出他們的網路身份呢?我記得有個[P...]的東西~
請各位善心人士幫幫忙了!
Update:
我是沒有打算要告的!!!!!
我只是希望讓對方知道停止這麼做而已!
不過他們總是以[你不知道我們的身分]而肆無忌憚....
麻煩告訴我要怎麼對他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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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 avatarKama2009-04-20
網路提供了一個匿名的虛擬世界,任何人在網路都可以化身成許多不同的人,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似乎非常自由。線上遊戲、BBS站、論壇、家族留言版、MSN、網路聊天室,在這些提供網友互動的園地裡,也許是匿名的關係,經常可以看到網友們留言打「筆戰」,甚至出現激烈的言論或人身攻擊、辱罵或誹謗他人,或是亂傳謠言造成他人的名譽受損,藉此得到快感,這些行為,都是標準的網路霸凌行為,網路所提供的虛擬隱密性與距離感,並無法讓我們的言論免責,只是讓我們容易不小心觸犯法令而不自知,上述行可能已經觸犯了刑法:
第三百零九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三百十條(誹謗罪)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參考網站 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43
但是關鍵是要搜證,若有心要告(這要付出不少時間、金錢成本),可先找律師諮詢看看是否構成,若有構成機會的話提告之後警察可以透過IP或發函給網站的管理者取得該帳號的基本資料來找出該犯
Andy avatarAndy2009-04-21
其實只要是在網路上 [公然] 散佈不雅字句. 就已經是一種犯罪了
妳可以傳真到無名的客服中心反應一下. 傳真:02- 2364-8383
希望可以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