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因為要去加拿大玩,從Connecticut出發,
在經過紐約州時因為下坡加要超車所以超速太多(89)..(我承認我都開80+..)
被警察攔下來
警察問我開多快,我說81,82吧,他就在單子上寫我自訴開82
然後和我說罰單是protestable
我自認為那時候應該也是80左右,沒到89
警察也沒拿他測速的數字給我看,
我有點想選plea of not guilty
可是我發現那個section沒有辦法寫explanation
而且如果選plea of not guilty好像要出庭?
被開單那離我這開車要四個小時吧..我實在不可能為了單子開那麼遠
如果選plea of guilty的話大概會被扣多少阿?
被影響保費嗎?
如果選not guilty的話是一定要到被開單的地方出庭嗎?
有機會就完全沒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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