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結婚後回台補登記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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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我的認知都是「在美登記後已有結婚事實 所以回台只能是補登記」

目前正在準備文件公證所需的文件

但在其他討論版上看到有人打電話問過台美兩邊 休士頓辦事處跟可能是台灣戶政事務所(?)

對方告訴她 如果不在意結婚日期不一樣的話可以直接在台「登記」

對 就是一般台灣人結婚的手續 直接登記(不是補登)

沒人跟她提到會有重婚的問題 於是他們在台又登記了一次結婚 該人先生是台美雙重國籍

一直以為不管國籍 但是重複結婚(跟同一人)是不ok的

這樣除了結婚日期不一樣有點麻煩之外不會有法律問題嗎?

很疑惑


目前我還是在要補登記或乾脆就放著不補了這兩邊做決定

請問各有何優缺點嗎?(老公是美國公民 無台灣籍)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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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2-04
在板上先用"婚"下去搜, 再加關鍵字"登", 可找到答案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2-05
的確不ok,但也未必有大礙;沒人受害而告你就沒問題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2-07
聽到的是要辦結婚綠卡但發現兩個結婚日期變成重婚而很麻
煩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12-10
以後有小孩要申請台灣國籍應該還是需要補登記
Harry avatarHarry2016-12-13
感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