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車子上被開無照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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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滿18歲跟朋友一起騎摩托車到橋邊聊天車子停好了我人坐在車子上車子沒發動沒行駛只有插著鑰使警察過不久就來就問我有無駕照我說沒有但車子是媽媽的也老實的把行照給他看她也沒問我怎麼過來的就直接開我無照駕駛她開我的時候單子我有簽自己名子這樣算不算我自己有承認呢?請問這樣要申訴的話有用嗎?須要帶甚麼東西呢?當時我確定我們停車的時候一個警察都沒有整條路是空的是後來警察來看到我們一群人才一個一個問然後我就被開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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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6-25
高大瑋回答:一.只要你鑰匙插在車上.人在車旁有啟駛的準備就會構成開罰要件了.二.對於交通違規罰單有任何疑問或不服~都可以申訴.1.具備文件為:‧交通違規通知單正本。‧申訴書(敘明理由、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若有採證照片,請附正本。‧其他足資佐證資料。‧若申訴人非為受處分之當事人,須檢附受處分人之委託書。2.辦理方式為:‧親至應到案處所(監理所或裁決所)。‧掛號郵寄至舉發機關或應到案處所。三.第21條第一項第一款未領有
Dinah avatarDinah2012-06-25
這個是有爭議的,無照「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1項1款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請問停好的車子為何算「駕駛」,他又那個眼睛看到您「駕駛」了,這個行為稱為「停車」,跟法規上的「駕駛」是兩碼事,他只能合理的懷疑您無照,難不成無照的人都不能坐在停放路邊上的機車囉!...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6-24
你沒有立場申訴無法証明你沒騎車這種事當場就要証明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2-06-24
你在罰單上簽名表示你已承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