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戶口需要跟父母一起嗎? - 社會議題

Table of Contents

我的戶口是在花蓮,先生的是在台中,我哥哥(是繼母的小孩沒有血緣關係)的戶口是在新北市,
如果我在新北市生小孩,可以報在哥哥的戶口嗎?
可以的話可以領新北市的育兒津貼嗎?
我需要遷戶口嗎?5月要生現在遷來的急嗎?

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3-22
鼓勵本市市民生育意願,提升生育率,減緩少子化現象,並減輕家庭養育子女經濟負擔。申請條件:★中華民國100年1月1日起出生,並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新生兒之母。 ★新生兒之母或父其中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10個月以上(10個月計算方式:新生兒出生日期往前回推10個月),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者。補充說明:一、新生兒之母或父,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者:(1)母或父之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0個月以上。 (2)未婚婦女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0個月以上。 (3)未設籍本市之未婚婦女,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設籍符合第1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