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寶寶的父母皆為美國公民
媽媽是在美出生的美國公民,於2010-2020都持續待在美國唸書和工作
爸爸是在台出生,在2000歸化公民,這二十多年都持續待在美國唸書和工作
目前寶寶是2月在台灣出生要幫他去AIT申請美國護照
在填申請表過程中有一項是Precise Periods of Time in United States.
父母雙方皆需要填寫
請問以媽媽的情況是需要從在美出生那年開始填寫嗎?
爸爸需要從2000開始填寫嗎?
我和老公在最近五年內並沒有頻繁出入境美國,所以近五年的紀錄可以填寫的很詳細,
但五年前因為換過護照過了,所以紀錄和記憶都有點模糊。
想請問五年前的日期準確度是否會影響審核? 是否可以直接從2015年開始填寫?
先謝謝大家的時間和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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