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前輩上次的答覆
我跟老公終於學會要去哪裡看I130的進度...也因為後來都有在關注Processing time發現
在這三個月內來竟然躍進了6個月 目前進度來到了July 08, 2018
而我的Priority date為 Apr 15, 2019 按照這個進度感覺再九個月我的I130就可以通過
也因此我老公加快他的腳步申請公司內轉的事宜 目前是預計明年2月底到美國開始上班
我們的律師(或其實是律師助理)好像真的對我們的case(綠卡境外配偶)很沒有經驗
我們是當初在美國為了辦回美證很臨時找的 因為我們在美國沒有一個長期可以收信的地
址 為了方便就繼續找他們承辦...
上次C大有建議我們放棄律師 從現在開始DIY 但我還是想請問以我們現在 大家都覺得很
單純的狀況 能不能保留律師然後在NVC階段直接把寶寶加進去
另外還想問
1.我先生目前是拿到綠卡第三年 第一二年都有乖乖報稅 但他說他寄去美國後也不知道有
沒有算報稅成功 所以他第三年就懶了 完全沒做任何動作...
請問他可以補報稅或者是其實這對我的面試不會有什麼影響?
2.由於我現在待的部門跟我們的美國site是同一個大老闆 之前也有2個同事跟著老公搬去
其他國家的時候 有成功relocate的例子 但前提是要自己擁有可以工作的簽證 因為想知
道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找大老闆談談這件事 想請問按照我現在的進度 大概什麼時候可以面
試 及成功入境美國取得綠卡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但版上我們的案例算少數 爬文了很久還是想直接問各位前輩怕我們
漏掉了什麼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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