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獲得家暴保護令,但未完成離婚,是否可交男友?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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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被家暴而獲得保護令一年,
目前還在打離婚官司,
若未離婚前結交男友,
只有牽手跟親吻,
但沒有被抓姦等證據(也就是未發生性行為)。
男友是否會有妨害婚姻等法律問題?
女方會否有任何法律問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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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EVA
當妳真的愛上一個值得愛的人,然後對方也深愛著妳,願意為妳付出一切,什麼事情再也都不重要了,就像您說的,生活越單純,人也越開心!謝謝您的回覆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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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ca avatarRebecca2010-12-01
你好,大大:
法律上對於通姦罪的定義,是必須要有性行為的發生,方得成為通姦罪的條件,**並不算法律所說的”姦”之行為,故一定要是要有”進入”的行為,方得成功提告,同時還要抓姦在床,不然配偶通常都會抗辨表示沒有性行為。 所以證物的取得,也是通姦罪成立與否的重點之一,不然就算有進入第三者家中,或是hotel,對方還是可以表示沒有進入的情形,於是常有原配帶著警方去旅館抓姦,也是搜證的原因啊。以上是我的淺見 如還有問題再發email給我吧[email protected]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11-30
雖然沒有法律問題.但你真的放得開心.沒有任何心理壓力.來接受這份感情嗎?
事情越單純.人活的越安心......
Kumar avatarKumar2010-12-01
別被抓到.忍一下吧不然對妳們2個很不利.不要有把柄災人家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