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寫改定監護的訴狀書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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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因為家暴而讓孩子處於恐慌害怕的生活環境,所以 我要改定監護,社會局社工人員有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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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 avatarYuri2014-11-19
民事改定監護人聲請狀案號及股別: 年度 字第 號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 聲 請 人: 住 電話: 相 對 人: 住 為聲請改定監護人事 聲請之事項一、對未成年人 之權利義務改定由聲請人行使或負擔。二、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一、聲請人係未成年人之 ,兩造於民國 年 月 日離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相對人任之,惟該項協議不利於子女且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二、具體事實理由如下:(詳述相對人因為家暴而讓孩子處於恐慌害怕的生活環境...) 三、聲請人目前有固定職業,身體健康有經濟能力,且於未成年子女感情良好,又有家屬從旁協助,未成年子女其住所設籍於雲林縣,為未成年人之最佳利益,爰聲請改由聲請人擔任未成年人之監護人,以利日後代為處理事務。四、證物:戶籍謄本 件、 。 此 致臺灣○○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公鑒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具 狀 人 (簽名蓋章)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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