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爭取孩子的監護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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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遠嫁台南(娘家於屏南地區),生了二個可愛的兒子~目前都還讀幼稚園。
之前因他公公中風臥床不起,生活照料都由表妹打理,其夫家的人都不理臥床的公公,二年前公公病逝;婆婆因不疼愛表妹,想盡辦法要叫她們夫妻離婚,最大原因是因為種族歧視。然而之前因為車子貸款費用農會貸款,保證人為其夫,其夫催促她盡快清償農會貸款,否則孩子不得予表妹探視。
問:
一、表妹如果要打官司會有勝算嗎?
因分居其間,表妹都有匯錢予夫家,使得可以探視孩子
二、孩子在校時,因夫家交代若沒有經同意不可讓孩子母親探視其子。((孩子和母親 只能遠遠看視對方))這樣可以構成什麼罪名之類的可以提告嗎?
三、目前處於分居狀態~因為夫家不讓表妹進門,所以只能搬回娘家,
其可告成何種罪名嗎?
謝謝您們了

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12-03-24
──────僅依提問回答如下─────前言:
上文您所說的可當離婚訴狀中(事實及理由)之內容
種族歧視是一種精神虐待
歧視對方的人是一種病態。
一.夫妻還有婚姻關係在 就沒有所謂探視的問題
雖分居 也有盡到扶養的義務
離婚訴訟當然有勝算 但裁判權在法官。
二.孩子在校 夫家交代沒有經過他同意
不准母親接近小孩
怪事年年有 男方又不是皇上 說不准女方也照做
男方沒有以行為或動作控制女方 好像沒有犯罪。
三.夫妻不合 如真的無法同居或一起生活
我們不要問 有何罪名可告男方
文中其實都是一些不構成什麼罪狀的事
蒐集資料後 依法聲請離婚 即可。
四.既然不讓女方進門 我們走法院那個門就好了。
結論:
1.提出聲請離婚。
2.爭取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
3.請搜尋「監護權」就知道該如何做了。
4.請搜尋「離婚訴狀」就知道如何寫了。
我回答題目 不喜歡貼法條 因為說明比什麼都重要
如有不解之處 請再提問 謝謝。
§**以上 願對您有所助益(點此
圖片參考:http://i125.photobucket.com/albums/p68/alongway99/...
Annie avatarAnnie2012-03-21
地藏菩薩本願經請常唸所求必得
John avatarJohn2012-03-24
您好只要沒有離婚女方就擁有監護權對方不能阻止貸款也不是他要清償的 我建議您就直接到學校去帶走小孩如果老師阻止你就報警告他強制罪如果男方阻止你們探視你就去告他們略誘罪這是觸法的我建議您要整體規劃佈局連同離婚訴訟部分這要布局以及收集對你有利之證據才能保障你的權益 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3-24
您好依所述之內容,答覆如下:有關「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部分」(也就是監護權)之部分: 一、 法院為民法第1055條裁判「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 ,尤會注意下列事項: 1.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2.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4.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民法第1055之1 亦有明文。 另非訟事件法第125條第1 項規定,法院為審酌子女之最佳利益,得徵詢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或請其進行訪視,就民法第1055條之1 所定事項,為事實之調查,並提出調查報告及建議。 所以,一般法院都會囑託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或其他專業團體進行訪視,並提出調查報告及建議。 二、綜上所述,您可以檢視您是否就上述層面較有利於監護小孩,來判斷未來爭取小孩監護之機會。 若想要加強爭取單獨監護權,建議先與專業律師討論您詳細案情後,以撰寫書狀方式或開庭時,加強陳述訴求,但必須要有實質證據來正明小孩未受到妥善照顧。 證據掌握越多,勝算機會才會大。若有任何問題再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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