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舉證?要怎麼讓驗傷單不成立?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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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前...婆婆為了奪走公公名下的房子不惜拿刀威脅公公嚇得公公不敢回家~為了離婚的官司會贏..又把房子過戶到老公名下就深怕公公會告婆婆偽造文書~10多年後的現在~婆婆以製造老公與他之間的紛爭動手毆打老公~老公為了怕婆婆拿玻璃瓶打(因為之前已經有被玻璃瓶打到瘀青的紀錄)放開和婆婆拉扯的手~使婆婆跌倒~然後婆婆又自製了一些傷痕~就是要讓傷害案件成立而奪回房子~現在一審結束~法官認為我們的舉證不足~而他因為仗勢他有驗傷單而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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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2-11-11
您好~茲就您的問題做以下回覆:如果您現在要否認告訴人有該等傷害除了要主張診斷證明書不實外也要積極證明並無傷害行為另外倘如您先生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也要於加以陳述可能比較妥當!另外即便傷害案件成立婆婆至多僅能請求損害賠償建議您如果現在已經有檢察官的起訴書可先行提供作參考以方便了解狀況!另外已經有寄送信件給您請不吝查收!...Showmore
Connor avatarConnor2012-11-07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底誰有理?法院評評理!評出誰有理,對方說無理!真要評到底,比比誰夠力!有錢多兩利,沒錢就不利!法律尋正義,頭殼壞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