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一次看一篇副刊文章,
內容是一個女子不耐先生家暴或者外遇,
女方因此想離婚,可是男方卻不肯放人!
那時我看完,就跟我身旁的男友開玩笑說:
"如果以後結婚了, 我想離婚, 你卻不放人,怎辦?"
他說: "我願意婚前就先填離婚證書,
如果妳想離婚時,再填上妳的名字就可以了,
這樣就沒有我不放妳走的情況了!"
當時聽了很感動,
但是我還是想了解事情是這樣子嗎?
離婚需不需要兩個人一起到律師事務所或哪裡去辦離婚?
男友婚前填好名字的離婚證書有效力嗎?
Update:
"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意思是說就算有離婚證書,
還是得兩個人一起到戶政機關去登記嗎?
一個人去戶政機關登記可以嗎?
內容是一個女子不耐先生家暴或者外遇,
女方因此想離婚,可是男方卻不肯放人!
那時我看完,就跟我身旁的男友開玩笑說:
"如果以後結婚了, 我想離婚, 你卻不放人,怎辦?"
他說: "我願意婚前就先填離婚證書,
如果妳想離婚時,再填上妳的名字就可以了,
這樣就沒有我不放妳走的情況了!"
當時聽了很感動,
但是我還是想了解事情是這樣子嗎?
離婚需不需要兩個人一起到律師事務所或哪裡去辦離婚?
男友婚前填好名字的離婚證書有效力嗎?
Update:
"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意思是說就算有離婚證書,
還是得兩個人一起到戶政機關去登記嗎?
一個人去戶政機關登記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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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們有去法律事務所,請律師見證的話
這樣應該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