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兩性婚姻問題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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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為大大能幫我做個回答嗎~我一位女性朋友..再沒完成離婚~他因男方家庭因素目前跑出來外面過生活~這樣有觸法嗎....女方跑出門原因~老公吵架有時會動手打人.男方家裡妹妹說話有時惡語相向...跟老公個性不合~

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2-09-26

這是合法的
民法第1001條 : 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家暴屬合法的不同居理由,所以當然可以搬出去住,但需有家暴的證據才行,如驗傷單等,否則空口說白話是無效的,沒證據是不行的.
若沒證據,老公有權請女方回去履行同居義務.
遇到家暴,必要時可申請保護令. 有關保護令的資料請看以下網頁
保護令
男方的妹妹(小姑)惡言相向
可錄音存證,等離婚後就不需顧及顏面問題,告他妹妹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或第310條的誹謗罪.
然後再問他妹妹要不要和解,要和解就拿和解金來和解. 不然就等著法官宣判,而且她會留下案底.
與老公個性不合. 這個沒人幫的了你.
要嘛離婚,不然就忍下來.
不要想去改變老公個性.機率太低太低了.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9-28
給你介紹一個姓名學老師的部落格,之前在facebook幫很多人解析過名子,也可以透過名子推流年與外部機會的搭配,進而瞭解自己,甚至於兩人相處的模式與方式,找到彼此的平衡點,祝你一切順利.
http://tw.myblog.yahoo.com/build-name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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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avatarLily2012-09-29
未完成離婚手續就離家出走,已經理虧了,不能因為小姑有時惡言相向,與老公個性不合,為理由就不回家,那更站不住腳,先生會打人要有明確的證據,不能自說自話。
不願意繼續維持婚姻就應去面對,完成離婚手續,才是明智的決擇。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9-27
目前是沒有觸法問題,不過如果男方並沒有同意分居,小心哪天有可能提告,要求女方'履行同居義務',那就有點麻煩了.
自保的方法就是趕緊蒐集男方家暴的證據,不管是言語上還是肢體上,如果有證人更好,這樣萬一真有那麼一天要上法院,就可以提出給法官參考增加勝算,要離婚也容易的多.
Andy avatarAndy2012-09-29
這沒有觸法的問題,而且他老公也會家暴,不是嗎?
Agnes avatarAgnes2012-09-27
個性不合養寵物
才不知道離婚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