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綠卡 I-864經濟擔保的問題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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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最近在弄婚姻綠卡的程序遇到問題有點頭痛

狀況

妻 美國公民 有17年的W2 約幾百美金收入而已

夫 台灣公民 有17年的W2 約六千多美金

因為兩人之前都是學生 所以收入才會這麼少

目前已經合法結婚 拿到該州合法的婚姻證明


問題1:

請問是否遞件時 女生必須送出I864擔保男生

但是因為女生收入不夠到貧窮線

這時男生(已是合法配偶)可以當他的聯合擔保人送出I-864A嗎?
(等於自己擔保自己?)

我看了說明書

1. The intending immigrant, if the sponsor seeks to rely on an intending
immigrant’s continuing income to establish the sponsor’s ability
to support the intending immigrant’s spouse or children;


2. The spouse, parent, child, adult son or daughter, or sibling relative of
the sponsor, if that relative has the same principal residence as the sponsor;
(目前才剛住在一起幾個禮拜而已...)


還是有規定一定要公民或綠卡人才可以當擔保人?


2.

如果以上可行 那兩人收入還是不夠

那我們是否可以兩個人的收入 (~7000$)

扣掉聯邦政府的兩人貧窮線(~20000$)

差額13000$ 用3~5倍的存款存在雙方的共同銀行去開存款證明

這樣是可以的嗎(或是補上男方的工作offer或在職證明等等)?


補充:

現在女方無工作 就一本美國護照 存款約1萬鎂

男方剛找到新工作 年收約7萬鎂(但因為最近剛找到的所以也沒報稅紀錄)

請問除了上述方式 如何可以合法且簡單的處理完I-864的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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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18-06-17
借錢來擺最單純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6-19
是 所以我們共同帳戶擺70000$這樣是夠的嗎?
Una avatarUna2018-06-22
tax returns只是證明收入文件之一。薪水的 pay stubs/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6-23
pay statements 也是一個證明(帶最近的幾個。也帶公司的
在職證明(裡頭附上年薪數字)(若面試官懶的用計算機看著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6-24
pay stubs 算年薪,或是數學不好)。Employee ID 也可以
帶。我是依父親公民,我是怕他的收入不夠,所以也附上我
的,反正我的不行的話就是不收而已。結果面試官收了,還"
很高興的"拿了我的Employee ID去影印做備份,告訴我爸說"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6-25
你下半輩子不用擔心了")。不急的話等男方已經開始工作,
拿到 pay stubs/statements 再申請。
"...是夠的嗎?"-> I-864 Instructions 有說明
Erin avatarErin2018-06-25
收入這關要過通常是用 1040 當證明,當然說明書有說可以
用其他方式證明收入,只是非常容易被 RFE ,台灣 AIT 基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6-30
本上就只看 1040 跟銀行對帳單,其他薪水單還是在職證明
都不太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