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是一個國中生(國三男生)我是家裡最小的由於我媽和我哥八字不合很愛吵架所以我姐姐也因為這樣生病了之後我媽受不了我哥的精神轟炸到警察局報警我媽告他違反家暴令之後我哥第2天被移送地檢署到了下午檢察官判2萬塊交保當時家裡沒錢無法交保我媽也不想交保他到了晚上很晚了他不知道在電話中跟我媽說啥我媽就把它保出來但是需要保釋金2萬塊之後我媽就騎著剛買來不到半年的摩托車去典當把它保出來我想請問我哥通常在家裡表�
媽媽為了兒子的自由犧牲了摩托車 - 家暴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